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按月开展文明指数测评。强化城市科学运营和精细管理,进一步完善城管执法体制,完成市级“智慧城管”项目建设。深化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完善机动车、非机动车、公交和水运“四张网”规划布局,扩大交通智能化管理覆盖面,加大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深入开展“三改一拆”,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400万平方米以上,拆除违法建筑300万平方米以上,启动“无违建镇村”创建。加强社区建设,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完成越城区所有失管小区移交工作。扎实推进“空间换地”,科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加大强农惠农力度。以农业“两区”为主阵地,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水利设施建设,保持粮食稳定增产,做强茶叶、水产、珍珠等主导产业。注重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利用,加大香榧等特色农产品扶持力度。大力培育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完善科技、信息等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安全。深化美丽乡村“四级联创”,全面启动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努力提高农村垃圾集中处理覆盖面,每个乡镇至少启动1个空心村改造试点。积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加快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深入开展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健全重大项目监督审核和分类协调制度,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杭绍甬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杭绍台高速、诸暨特高压电网等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杭金衢高速绍兴段拓宽、绍诸高速诸暨延伸线、31省道绍大线北延、上虞区世纪新丘围涂、新昌钦寸水库等项目建设,确保杭长客运专线绍兴段、甬金高速嵊州互通、绍诸高速陶堰互通等项目建成投用。加强嘉绍大桥、杭甬运河、曹娥江大闸等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应。
(四)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繁荣发展社会事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惠民活动。加大文化产业扶持力度。支持文化精品创作。从简、务实办好各类节会活动。启动学前教育新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义务教育省级特色示范学校创建,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力支持绍兴文理学院创建绍兴大学。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做好国家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预约诊疗服务系统。探索卫生资源区域共享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延伸,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办医、办学、办文化。完善优生促进工程,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精心承办浙江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与省运同行”系列活动,逐步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完善城乡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大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困难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启动公共实训基地二期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市级统筹。完善养老事业规划,鼓励发展养老产业,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加强孤残儿童、残疾人等社会救助,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平安绍兴”和“法治绍兴”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打造全市“智慧天网”,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办好市长公开电话、“民情在线”和“96345公共服务热线”,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加强法律援助。优化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让更多优秀的流动人口转变为新绍兴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力争安全生产“三项指标”继续下降。调整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完善基层监管网络。规范互联网运用和管理,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科学防控H7N9禽流感等重大疫病。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深化国防教育,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继续做好双拥优抚、人民防空、国家安全、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事务等各项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开展工作。
切实加大民生投入。全市公共财政75%用于民生支出,重点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严控燃煤总量,按计划完成印染企业“煤改气”工作,全面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汽油柴油,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65%;全面推进越城区范围内19家印染企业转型升级。(2)实施治污排涝工程。市控70个水质断面中的53个达到四类及四类以上标准;实施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加快推进老小区改造、雨污分流和排涝改造工程。(3)改善城乡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住房16000套,竣工6000套;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62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650户。(4)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启动绍兴市“市民卡”工程;实现社会保障卡全省联网就医“一卡通”;建立残疾人意外保险补贴制度。(5)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照料服务覆盖率达到三分之二,比去年提高1倍;新建改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30个。(6)保障食品安全。实施“绍兴市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启动放心早餐店提档升级工程。(7)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老城区停车诱导系统;全市新增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120个、投放公共自行车6000辆;建设快速公交滨海线,市区新建296座公交候车亭,建成投用2处公交过渡性枢纽站。(8)促进创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引导和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实施创业教育和培训3.2万人次,培养技能人才5万人。(9)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全市建成具有健康自测体检体系的健康小屋50个;实施心理健康促进工程;普及红十字现场救护知识,培训救护员13500名。(10)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技中心、文化中心、奥体中心建成使用;启动新绍兴一中建设;加快市立医院建设;建成会稽山森林健身游步道50公里以上。
三、努力提高政府治理水平
认真开展政府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管理方式,着力转变作风,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
加快政府自身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市级审批事项“归零清理”,推广柯桥区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和“中介超市”经验,探索滨海新城“零审批”试点,加强审批中介机构规范管理。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稳步推行“大部门制”,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推动权力下放和人员下移。完善乡镇职能运作,提高乡村治理水平。严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建立健全规范、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加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科学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提升事务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建立法治政府实施标准和考评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改进办理方法,提升办理实效。进一步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职。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环节、重大审批行为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建立市级部门权力清单,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全面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优化政绩考核机制,完善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制度。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标准,规范公务接待,实施公车改革,实行公务出国(境)情况公开,全市“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削减30%。大力精简会议文电,改进文风会风;大力建设诚信政府,增强公信力、执行力;大力整治“庸懒散奢”,强化干部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大力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倡导精心谋事、潜心做事、主动揽事、高效办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让政府工作更合实际、更接“地气”,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各位代表!责任成就使命,奋斗铸就辉煌。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绍兴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真抓实干、开拓奋进,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而努力奋斗!
(绍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