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9日发布公告称,出台十项举措,旨在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城乡统一;适应农村生产经营方式改革,完善就业、社保、人事相关政策;实行倾斜政策,加大引进和稳定郊区公共服务人才的力度。
近年来,上海一直致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绝大多数制度和政策都已经实行了城乡间的统一制度,部分政策还向农村地区进行了倾斜。
当天公布的《关于适应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 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共分三个方面十项内容。
一是要破除城乡户籍限制,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城乡统一。主要政策:实施城乡职工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统筹发展,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村卫生室纳入本市医保联网结算系统。
二是要适应农村生产经营方式改革,完善就业、社保、人事相关政策。主要政策:打通农民合作社等集体参加职保的渠道;实施离土农民促进就业专项扶持政策;强化对本市农民的职业培训和完善技能鉴定机制;进一步完善本市农业领域的职称政策。
三是要实行倾斜政策,加大引进和稳定郊区公共服务人才的力度。主要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收入激励机制;完善基层卫生和农技单位专技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收入增长机制等。
据了解,上海市人社局下一步将根据这一《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操作办法,把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事实上,上海2012年就出台《关于本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以此为依据统一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加大了就业促进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申城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4年,上海市人社局对此展开深入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仍有部分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存在城乡二元差异;现行的就业、社会保险、人事政策与农业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的发展不相适应;郊区引进和留住人才仍然存在一定困难等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