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加有效供给扩大消费需求
抓住国家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机遇,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扩大医疗、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会展、物流等服务供给。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开拓农村牧区消费市场。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扩大“内蒙古乳业”“内蒙古味道”“内蒙古影视”“内蒙古音乐”等品牌影响力,满足群众个性化、品质化、绿色化消费需求。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深度融合。抓住北京冬奥会和呼伦贝尔全国冬运会机遇,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和冰雪产业,分享奥运经济。加快呼伦贝尔森林草原旅游列车项目和乌兰察布火山地质公园建设,推进乌兰浩特—阿尔山—海拉尔—满洲里旅游一体化。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释放消费潜力。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实施一批补短板、增后劲的重点项目,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三农三牧”、市政、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提升信息网络、现代物流等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快集宁至大同高铁、包头至银川高铁、呼和浩特新机场等项目建设。加快鄂尔多斯航空学院、飞机维修中心等项目进度。
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做好项目用地、市政配套、环评审批、资金落实等方面统筹,新上重大项目能耗指标实行单列。加强政银企对接,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放宽民间投资准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新上项目或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适用招商引资政策。
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优化城镇布局,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积极打造智慧城市,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排水防涝、消防救援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统筹自治区东、中、西部发展,推动呼包鄂及乌兰察布协同发展、东部盟市振兴发展、乌海及周边地区转型发展。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和林格尔新区。着力解决“断头路”问题,提高地区间道路通达水平。
(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现代化。
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创建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扩大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实施盐碱地改造,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施“粮改饲”,扩大青贮玉米、优质大豆和高产优质苜蓿种植面积。发展现代畜牧业,推动奶业振兴,壮大肉牛、肉羊产业,支持马产业发展,提高动物疫病防治能力。坚持质量兴农兴牧,发展现代种业,完善农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增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供给。提升乌兰察布马铃薯、锡林郭勒羊、科尔沁牛、兴安大米、赤峰小米、天赋河套等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价值和影响力。支持巴彦淖尔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落实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厕所、垃圾、污水等问题,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不断改善村容村貌。继续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和饮水安全工程。继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宽带网络向嘎查村延伸。完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机制。
巩固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牧区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理整治“大棚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发展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建设职业农牧民队伍,提高农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健全农企牧企利益联结机制,让农牧民在产业化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加快“引绰济辽”、黄河滞洪区、东台子水库等水利项目建设。充分利用黄河凌汛期丰富的水资源,变水患为水利。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原则、妨碍生产要素流动、影响企业活力的政策规定,大幅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商标注册时间。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和代办制。继续开展盟市营商环境评价。整合全区信息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实现部门间、地区间信息资源共享。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煤炭等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完成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剥离国有企业办学校、医院等社会职能,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深化财税、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自治区以下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增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领域投入。取消低效无效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运用好信贷、债券、股权等融资工具,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推动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内蒙古银行增资扩股。
(六)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加大向北开放力度,加快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推动形成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发展泛口岸经济。发挥口岸和国际通道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满洲里为枢纽,加快建设满洲里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辐射自治区东部地区;以二连浩特、集宁为枢纽,加快建设二连浩特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推动建设集宁物流中心,辐射自治区中部地区;以策克为枢纽,加快建设额济纳自治区开发开放试验区,辐射自治区西部地区,形成东中西各具特色、功能齐全、产业配套、服务完善的综合性经济区域。充分发挥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赤峰等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内陆港的对外贸易载体平台作用,拓展对外开放新空间。提升甘其毛都、满都拉等口岸开放水平,支持建设泛口岸经济区(带)和国际产业合作园,把通道经济变为落地经济。
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办好中蒙博览会、阿尔山论坛、内蒙古国际能源大会、中国·包头稀土产业论坛,提高我区会展品牌影响力。建设东北亚语言资源数字化平台。
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的对接,深化与其他省区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企业的合作。
(七)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决破除民营企业发展障碍,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
着力消除民营企业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用能、用地、物流等要素成本,提振投资和发展信心。强化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问题。发挥纾困发展基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专项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资金问题。
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让各项政策真正落得下去,让民营企业真正有获得感。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