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或出台公转商贴息贷款政策 已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06月18日 08:29   来源:光明网   

  宁波公积金中心“囊中羞涩”已持续了一段时间。今年年初起,就不断有市民反映,公积金贷款买房被告知要等上三五个月。

  上个月,市公积金中心也出面回应,因为资金暂时性紧张,确实出现了贷款放缓的现象。当时还向市民放风说,正在加快推进“公转商”贷款政策的制定和出台。

  昨天,市建委官网公布了暂行办法:7月1日起,宁波公积金中心将正式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且6月22日前该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简单说,“公转商”贴息就是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由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额度,先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利差补贴,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宽裕时,再将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转回。

  政策:

  “公转商”贴息贷款下月启动

  利率差由公积金中心按月补贴

  按照《办法》,在资金流动性相对不足时,由商业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并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商业银行利息差额补贴,待住房公积金中心资金流动性相对充足时,再将商业性贷款转回住房公积金贷款。

  贴息的金额,就是按照“公转商”贴息贷款的利差补贴金额的计算方式,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借款金额按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与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两者之间的差额即为补贴的金额。

  贴息的钱,由公积金中心在次月支付给承办银行。贴息期限,为公转商贴息贷款转回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贴息贷款结清之日为止。

  公转商贴息的适用对象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要求同时符合公贷和商贷的条件。如果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时,两种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一致,那就要按高的首付比例执行。

  不过,购房者如果不愿意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也可以依旧选择公积金轮候放贷。只是眼下市公积金中心资金吃紧的情况,“等贷期”依旧漫长。

  手续:

  公转商时一次性签借款合同

  转回公贷时则无需再签

  实行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一次性审批,借款人一次性与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将借款合同签订好,同时房屋抵押时将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同时设定为抵押权人。

  日后,公转商贴息贷款转回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就不需要借款人再次到场办理抵押手续或签订合同,只需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两家就可以办理,同时将贷款转回情况通知借款人即可。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有6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均可申请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但要以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确定。

  至于风险,在转回前为商业性贷款,贷款风险由承办银行承担;在转回后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风险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承担。

  前提:

  公积金吃紧放贷趋缓

  存贷比85~90%启动公转商

  之所以要实行公转商的贷款政策,就在前夕,公积金中心已经明确向市民说明,去年下半年开始,楼市销售回暖,公积金贷款的发放量也随之骤增,导致公积金不够贷了,放款速度放缓。

  4月份宁波又落地了公积金贷款新政,自5月1日起,市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贷款上限提高至100万元。可是当购房者喜气洋洋去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候,却是迎头一盆冷水:由于“公积金没钱了”,等公积金贷款放下来要3~6个月。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在今年前4个月,已经发放公积金贷款20.44亿元,计3577笔。与去年同期相比金额增加了6.99亿元,增幅超过五成;贷款笔数则增加了1016笔,增幅近四成。

  事实上今年以来,市公积金存贷比也一度逼近90%。《办法》对此还规定,存贷款比在85~90%时可以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90%以上时应适时启动,低于85%时就停止办理。

  当存贷款比率低于85%且资金流动性相对充足时,住房公积金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公转商贴息贷款分批转回公积金贷款。这样,既可以减少公转商贴息贷款利差补贴资金的支出,也可以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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