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武,男,壮族,1954年11月生,广西崇左人,197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学士,研究员。
1972—1975年广西南宁市第一粮库、西平桥大米厂工人
1975—1978年广西南宁市粮食局政工科干部
1978—1982年广西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2—198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委员会综合处干部、主任科员
1986—199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其间:1990—1991年联邦德国进修宏观经济管理)
1992—199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委员会综合处处长
1993—1994年广西南宁地区行署专员助理
1994—1995年广西南宁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5—1998年广西南宁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1998—200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97—1998年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0—200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兼)(1997—2000年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3—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2005—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兼)
2008—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兼),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主任、工委书记(兼)
201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南宁市委书记,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兼),凭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工委书记(兼)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九、十届委员、常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1年11月24日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陈武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请求的决定。
(责任编辑:永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