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社会抚养费:"糊涂账"成地方部门创收手段

2013年09月05日 14:35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社会抚养费,俗称“超生罚款”。一项有法可依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渐沦为“糊涂账”。足额收取变成一道难题。据相关人士称,“鼓励超生,村干部拿提成、不按标准征收,搞降价促销”是地方计生部门收取社会抚养费存在的乱象。实际上,在某些地区有钱就可以多生,多生政府就可以多收钱,社会抚养费的收取演变成地方部门创收手段,攫取私利还是维护公利?势必算清这笔“糊涂账”。

    社会抚养费:地方相关部门"创收手段"

    “对计生部门而言,有两个互相‘打架’的任务指标:一是人口控制指标,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吴有水说,“一些地方为了多收钱而鼓励超生,村干部可以拿提成;一些地方不按标准征收,搞‘降价促销’;一些地方收了钱还不给收据。”

    近日,河南西平县一场意在清查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情况的活动,暴露了当前基层计生工作中存在的“收钱放生”、不开票据、私自议价等乱象。

    当地一名小学教师介绍,2011年,乡计生办动员老师们说,现在计生政策有口子,只要交2万元就能生二胎,还保证不丢工作。于是,该老师便在去年生了二胎,“2万元没有开任何票据。”交钱之后,果然没有计生人员再找他们“麻烦”。

    另一名教师说,她2008年生了二胎,乡计生办收了6000元,没有票据。后来被人举报,本来要再交3万元的,找人说情减成了1万元。

    社会抚养费:足额收取难在哪

    一项有法可依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何收上来多少竟会“没数儿”?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预算等相关信息的律师吴有水认为,首先是因为征收标准不一,弹性空间很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征收标准,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和违规生育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吴有水说,现实中,两个收入数据是以县为单位统计的。各省级政府往往只公布一个基本的征收倍数。这个倍数各地不统一,有的收3倍,有的收9倍;有的规定一个区间,比如3到7倍……

    江西省人口计生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2013年江西城镇居民计划外生育需缴纳13万余元的社会抚养费,而农村居民也需要缴纳大约4.5万元,征收难度非常大。

    记者从西平县计生委了解到,现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一般委托乡镇计生办。县计生委和乡镇计生办不是上下级关系,只是业务指导关系,所以很难掌握超生户是否足额缴纳了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一笔“糊涂账”

    特殊的人口国情,决定了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必须将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考虑到相对公平性以及在基层实施的可操作性,征收社会抚养费相对比较公平合理,也在实践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各地实际征收的过程中,由于监督不严密,管理不完善,社会抚养费“走形”的情况频频发生,征管乱象屡遭诟病。收费标准不一,程序混乱;收了多少、花到何处也无从知晓……金额到底几何,究竟用于何处?多名律师近日向卫生计生、财政、审计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一些地方社会抚养费逐渐沦为“糊涂账”。《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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