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名国企老总去年人均贪3380万元

2012年01月16日 13:28   来源:深圳新闻网   
    88名国企老总去年人均贪3380万元其中光明集团前董事长冯永明贪7.9亿

    1月15日,由法制日报社指导、法人杂志主办的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发布会在京举行。报告撰写人王荣利指出,2011年国企企业家的贪腐金额更大,共同犯罪问题更严重。2011年国企企业家贪腐金额平均每人是3380万元,其中光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个人就贪了7.9亿元。

     落马企业家3年翻倍

    
 在主报告发布会上,法人杂志特约研究员王荣利表示,2009年我国可统计的落马企业家有95位,2010年这个数字上升到155位,2011年这一数字则突破了200。这表明近年来中国企业家犯罪出现了稳步上升的趋势。

    在他关注的2011年199例企业家犯罪案件中,国企管理人员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88例,民营企业家犯罪的或者涉嫌犯罪的111例。

    “素材来源于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媒体公开报道。”王荣利告诉记者,他十年前就开始搜集企业家涉案案例,2010年起开始在《法人》杂志开设企业家犯罪报告专栏,并于2010年在《法人》杂志上发布了被外界称为“首个民间企业家犯罪报告”的“2010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国企高管贪腐金额大

   
 王荣利表示,2011年企业家犯罪报告的一些数据让他非常吃惊。比如国企企业家的贪腐金额和共同犯罪问题。

    2011年国企企业家贪腐金额平均每人是3380万元,其中光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个人就贪了7.9亿元,如果去掉这一特殊案例,平均每人贪污金额也达到2077万元,而2010年的这个数字是957万元。

    在共同犯罪问题上,根据统计结果,至少有79例共同犯罪,占到统计案例的近乎40%,涉及人数1266位。王荣利说,这意味着至少直接涉及上千个家庭。这还不算受害人家庭在内,有的一案受害人就达成百上千个家庭,比如一些非法集资案等。

    民企高管多因融资犯罪

   
京都律所主任田文昌在本次报告会上做了“企业家犯罪分析”的主题演讲。他指出,由于当前我国的法律不清晰、制度不完善,导致

    很多企业家的落马非常悲情。

    田文昌强调,与国企企业家相比,民营企业家的悲情成分更大,国企企业家的主要犯罪类型是贪腐,而民营企业家多在融资问题上犯罪,前者是钱多,后者是没钱。除在获取资金、资源上不如国企企业家外,在司法审判上亦是存在对国企企业家量刑轻、对民营企业家量刑重的倾向。

    (法制网)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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