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检察院:招投标行贿案90%涉及单位"一把手"

2012年01月18日 09:18   来源:大河网   李红汛 实习生刘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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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郑州市检察院公开披露,该院对2008年以来郑州市69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总标的近110亿元。在调查中,检察官发现不少招投标环节存在猫腻。涉及的28起行贿案中,单位一把手或二级机构一把手插手招投标的就有25人,占90%。

    招投标环节猫腻多

  【案件调查】

    掏10余万找人陪标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中,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围标串标。”郑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尚清霞说。

    其中,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第二十二大街、第一大街6号厂房改造项目招标中,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尹某与招标人胡某(业主代表)串通,涂改专家评分,最终使特定单位中标;河南牟山黄河水电工程公司在韦滩灌注桩工程投标过程中,组织陕西水利电工集团、山西运城黄河工程局、黄河水电工程公司3家国有企业围标,并分别支付其10万元到13万元陪标费,最终使自己中标。

    “另一个突出特点是,业主操纵招投标。”尚清霞说,该问题主要存在两个环节:一是制作招标文件环节。业主为使特定单位中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对特定单位有利的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使特定单位在评标时“脱颖而出”。二是评标环节。一方面,业主利用其特殊身份,影响、诱导其他评委打分,如告知哪个公司实力强、资质好,最符合其要求等。

    行贿案90%涉及单位一把手

    
调查还发现,单位一把手插手招投标问题严重。

    郑州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张全来介绍,调查涉及的28起行贿案件中,单位一把手或者二级机构一把手插手招投标的就有25人,占90%。

    “他们一是利用招标程序掩人耳目,达到目的。如郑州市中心医院院长卢金镶在该院病房楼招投标活动中,亲自主持资格预审,亲自参加评标,同时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并给其他甲方评委打招呼,操纵病房楼建设9个项目,近18个标段评标。二是不公开招标,私定承包单位。如某科技公司经理王乃文为承揽上街公安分局电子警察系统、道路监理系统等工程,承诺给局长杨郑强20万元好处费,杨在未经招标情况下,即将此项目给了王乃文。”张全来说。

     三家公司垄断市政电力项目

    
调查中,检察官还发现了一个现象,即市政电力项目招投标被垄断。

    在调查的15个市政电力安装工程中,郑州电力公司下属的郑州祥和集团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和祥和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14次,3家公司基本上垄断了市政电力工程安装市场。其中,有3次因以上3家公司不满意招标价格而在开标前一天流标,招标方不得不增加预算重新招标,最终还是以上3家公司中标,形成了市政电力安装工程没有竞争、工程招标价由投标方说了算的不正常现象。

     改进和规范招投标环节

    【执法对策】

    加强对招投标环节的管理

    
 如何改进和规范招投标环节,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尚清霞认为,首先要加强对招投标环节的管理。“实行招投标统一进场交易,纳入统一管理和监督,杜绝私设专家库和交易场所,防止随意操纵招投标。还要加强资质管理,对出借资质尤其是靠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的企业,降低其资质,严重的予以取消。”

    此外,还要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和廉洁准入制度,对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或临时挂靠的企业,要将其列入黑名单;对有污点和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拒绝投标或扣除一定的信誉分数,增加其竞标成本。

     限制业主权利,减少评分软指标

    
 尚清霞说,在加强招投标环节管理的基础上,还要规范相关程序,限制业主权利。首先要规范资格预审程序,只要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业主不得随意附加条件。其次要对招标文件尤其是评分办法进行规范,尽量减少软指标、弹性指标。

    “还有较为关键的一点,要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和监督。”尚清霞说,规范一把手的权力行使范围和程序,一把手只负责决策和监督,具体工作如工程、人、财、物都由副职负责,并使之得到切实落实。

    线索提供张胜利郭艺辉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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