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握紧拳头保发展重点,集中力量办民生大事 主要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拓宽资金供应渠道。以重点在建、续建、民生、“三农”项目,以及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为载体,争取国家支持。建立稳定的政府投资增长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争引进外资70亿美元、内资2400亿元。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力争新增贷款2000亿元左右。支持更多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扩大上市公司再融资及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融资规模。吸引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两金”入湘,积极筹建吉祥人寿。发挥各类投资银行、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的作用。
增强资源供给能力。力争满足全社会1440亿千瓦时用电需求,省内电煤供给达到2000万吨,省外调入电煤2000万吨。能源方面:提高自身保障能力,推动全省能源资源整合,加快能源保障主平台建设。拓宽能源入湘渠道,建设城陵矶煤运基地,开辟电煤运输新通道,支持省内大型煤炭企业开发省外煤炭资源;加大省外购电力度,加快甘肃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积极对接大型中央能源企业,加快“气化湖南”工程建设,加快筹建与神华集团合作共建的煤炭储备(中转)基地、电力及其它相关产业项目。矿产资源方面:狠抓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健全和落实总量控制、准入退出、矿权出让、市场监管等制度,促进矿产资源科学开发、规模开发、绿色开发,支持境外风险勘探。土地供应方面: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先保障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重要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加强省内用地调控,继续推行差别化用地,清理处置闲置土地;严格规范城乡增减挂钩试点,稳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定额标准控制,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营运和处置。加快摸底清查,着手开展地方金融企业和文化企业的资产摸底。依法依规使用,制定资产配置、使用及收益分配等制度和办法。加快盘活步伐,推行并购重组,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和浪费。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体制,强化分类监管、动态监管、全程监管和部门联合监管。规范处置行为,严防隐藏、私分国有资产,严防坐支、挪用资产收益,严防资产浪费和流失。
强化人才保障。依托重大科研、工程、产业项目,突出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促进引才与引智相结合,大力引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带动特色学科建设的人才。高效配置使用人才,打破地域、行业限制,改革户籍、档案等管理制度,创造人才有序流动的条件,促进各类人才流向我省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强人才服务工作,营造人才茁壮成长、才尽其用、纷至沓来的良好环境。
(二)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促进工业转型创新发展。抓住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两个重要环节,力争完成技改投资5000亿元。加快实施广汽菲亚特轿车、蓝思科技显示屏功能玻璃面板扩建、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等重大技改项目,引导资源、技术等要素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节能减排要求,有市场、有规模、有效益,人民群众能从中得到实惠的传统优势产业集聚。构建多点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培育一批覆盖面广、技术不断升级的产业集群。大力实施“四千工程”,加快先进储能材料、现代中药等重点行业的产业链整合,继续做强做大装备制造、有色、食品、石化等优势产业,发展壮大长沙电子信息、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以及娄底薄板及深加工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株洲电力机车、轨道车辆及通用航空,湘潭风力发电,衡阳输变电成套装备等产业集群。调整工业产品结构,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附加值高的产品研发力度,支持有订单、效益好的产品扩大市场份额。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快推进长株潭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支持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发展,构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分工协作的产业园区体系。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信息、节能环保等有一定基础、有比较优势、有可能率先突破的领域先行发展。重点推进10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培育一批适应市场需求、拥有核心技术、重视创新、机制灵活的优势企业,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的对接、互动与融合,处理好劳动密集型产业与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关系,大力挖掘工业吸纳就业的潜力,让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出台实施《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集中力量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产学研结合专项和重大项目,在集成电路、下一代信息网络、创新药物等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优化创新平台布局,整合重点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创新资源,促进科研设施和信息共享,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自主研发、自主制造,推动湖南制造加快向湖南创造转变;支持企业开展新产品产业化、工程化应用,促进国防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建设一批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基地,形成以创新增效益、以效益促创新的良性循环。加强基层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县(市)技术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发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风险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创新投融资体系。完善创新激励和科研成果保护、评价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推进长株潭和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加强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然灾害信息数据库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云计算、物联网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继续实施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加快数字湖南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向经济社会生活全方位渗透,加快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和产品创新基地建设,推进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城市试点示范。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壮大新型工业化主体。鼓励省内优势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形成一批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产业龙头企业,支持华菱集团、中联重科、三一重工、湖南有色等企业向千亿企业迈进。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和风险补偿机制,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能力;完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定向采购政策,帮助企业解决销售、融资、用工等方面的困难。不断壮大企业家队伍,大力倡导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建立稳定的“三农”投入增长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加快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和涔天河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全面改造中低产田。重点抓好53个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快20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7个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及骨干山塘清淤扩容和沟渠疏浚。继续实施新增46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全力落实水稻“扩双增面”,力争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以上。扶持蔬菜、生猪生产,建设城镇专用菜地和蔬菜产业化基地。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坚持多元化、特色化,发展棉麻丝、果茶、家禽、水产、竹木、油料、草畜、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形成特色明显、布局合理、互补平衡的产业格局。坚持产业化、市场化,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振兴规划,推行“农户+基地+企业”的模式,实施粮油深加工及物流千亿产业等工程,培育一批起点高、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发展机制。坚持规模化、品牌化,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建设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高标准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县,推行标准化种养和订单生产,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比较效益高的知名品牌。培育外接市场、内联农户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和经纪人。
提高农业科技支撑能力。突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着力突破农业技术瓶颈,在良种培育、节水灌溉、农机装备、疫病防控、加工贮运、循环农业、农村民生等方面,加强技术研发和攻关。抓好种业科技创新,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和省市县三级种子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农技推广服务,实施科技入户和科教兴村计划,多层次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农机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等公共服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完成全省乡村布局规划编制。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饮水、电网、通讯、信息、沼气、环保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继续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公路通畅工程。大力推广攸县城乡环境同治经验,建设100个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加快养殖业粪污排泄整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创建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和绿色村庄。实施“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试点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社区建设。
全面启动新一轮扶贫开发。落实国家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继续将湘西自治州作为全省扶贫攻坚主战场,积极开展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协调推进罗霄山片区扶贫开发,抓好24个少数民族县高寒山区脱贫解困工作,努力为全国片区发展和扶贫攻坚探索经验。明确扶贫目标,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逐步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坚持开发式扶贫与农村社会保障两手抓,促进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加强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劳动力素质、完善社保体系,不断增强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实施精细化扶贫,抓好以工代赈,把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落实到每一个户头,今年帮扶贫困农民80万人。深化“万企联村共同发展”行动,促进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形成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严格执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挖掘种养业增收潜力,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增强农民就业、创业和创收能力,引导务工能人返乡创业,力争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万人。
(四)加快两型社会建设
推进长株潭试验区第二阶段改革建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率先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以及社会管理、城市建设、市场运作、要素聚集等方面积累经验。加快构建两型产业体系,实施以两型产业振兴为主导的八大工程,积极推进示范区建设、节能减排全覆盖、湘江流域综合治理,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统筹示范、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三网融合”,促进产业高新化、集约化、清洁化和循环化。推行两型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开展两型示范工程项目、两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推行排污权交易,开展绿色保险试点和生态补偿工作。落实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消费政策,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引导群众自觉融入“两型”,从自己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两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高排放行业的增长。狠抓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节能减排,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降低重点用能企业单位能耗;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支持汨罗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长沙(浏阳、宁乡)国家再制造示范基地、衡阳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健全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科技支撑和统计监测体系。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改革。对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启动绿色湖南建设,以“一湖四水”为重点,加强森林、水系、湿地及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脆弱区的环境保护,积极开展生态县(市)、生态示范区、生态文明村、生态居住小区等创建活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决守住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快推进“亚欧水资源研究和利用中心”建设。以衡阳水口山、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郴州有色采选冶集中地区、娄底锡矿山等为重点,扎实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水污染综合整治。抓紧出台湘江流域管理规划和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切实推进河道采砂、水上餐饮专项整治。提高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积极推动城市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置。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完善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稳定森林覆盖率。建立健全严密的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执法。
(五)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长株潭城市群、市州中心城市、省际边界经济重镇、城关镇和中心镇差异发展、特色发展,促进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城镇科学布局、合理分工、功能互补、集约发展。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兼顾眼前和长远,统筹建设地面和地下设施,注重培育城市品格和城市文化。加快中小城镇扩容提质,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抓好城乡结合部的管理与服务,逐步构建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重视农民工在城镇的工作生活问题,帮助他们逐步解决就业、居住、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快修编城乡一体的县城总体规划、县域村镇布局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促进农民向社区集中、土地向种粮大户和经济能人集中。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充分挖掘各功能区的发展潜力。科学规划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城市功能互补、产业错位发展、交通互联成网、环境同步治理。加快湘南地区开放步伐,编制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全力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提升能源、信息、通关等保障能力,加快现有产业园区的转型升级,努力建设加工贸易的集聚区、转型发展的试验区。推动大湘西地区绿色发展,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融合,走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路子。支持老、少、边、穷、库区发展。
支持县域和非公经济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规律,引导各地扬长避短,发展符合自身实际、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主导产业。强化配套发展,围绕县域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不断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条。加大政策扶持,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引导和鼓励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县域流动,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冲刺全国百强和中部百强。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充分竞争,凡是政策和法律不禁止的领域,都允许各类资本进入;强化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支持、保护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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