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2月20日电(记者叶锋、徐岳)补贴首次置业者、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让首套房贷利率回归基点……近期,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楼市政策“微调”增多,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叫停”的也时有出现,引起公众热议。
如何看待近期楼市调控的局部“小动作”?如何在调控中避免误伤“刚性需求”?“新华视点”记者追踪调查。
局部“小动作”增多彰显楼市“微调”?
春节前后,多地不少银行已对购买首套房的客户执行基准利率。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人员告诉记者,虽然目前多数银行仍执行首套住房利率上浮10%的标准,但“回归正常水平几成共识”。央行近日宣布,2012年将首次置业家庭信贷需求列入重点关注领域。
天津市民姜洪民说,近日他看重的一套二手房原先属于“非普通住宅”,目前已被划为普通住宅,其契税与营业税等税费总额有望减少一半以上。2月1日起,天津对普通住宅指导价格标准进行调整,中心城区平均调整幅度达到35.2%。
记者梳理发现,去年四季度至今,有10多个城市及部门在住房标准、公积金、土地等多方面对楼市政策作出“微调”。
除天津外,北京、上海、武汉等多个城市均已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合肥、南京等城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比原先增加10万至20万元。广东中山市则将“限价令”由去年的每平方米5800元上调至6590元,等等。
部分政策的变动被认为属于“例行动作”。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16日表示,现行普通住房标准实施至今已过三年,房价、物价都已发生较大变化,适时调整使之更加符合市场实际,是政府一项例行管理工作,有利于在交易环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但必须防止借‘预调微调’之名,搞变相宽松。”一些业内人士说,比如,对购房者予以补贴等举措,可能会干扰宏观调控,甚至引发房价再次反弹。
“抑制投机”与“刚性需求”如何兼顾?
16日,针对“为限价令松绑”的质疑,中山市有关部门作出回应:此前上调新建住房售价上限的举动仅是部门“试行措施”。芜湖市政府12日则宣布,对部分购房者进行补贴等有关措施“暂缓执行”。
“这些新情况出现,说明房地产调控已进入非常关键的时期,只能坚守、不能后退,如果松动,就有可能前功尽弃。”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告诉记者。
部分地方的“小动作”措施被叫停,凸显政府对楼市调控决心。“毫无疑问,今年要想投机炒房,依然没戏。”上海房产中介永庆房屋总经理陈史翎说。
在此过程中,成交量的持续下滑也备受关注。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预计,2012年主要城市商品住宅的成交量将延续去年下半年的低迷态势,全年商品住宅成交量将下降20%。世联地产也认为,在今年第二季度,全国的商品住宅成交量会出现第二次触底。瑞银证券甚至预测行业平均销售入账目标只能实现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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