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聘任制引入新鲜血液 专家称难以根除内部弊端

2012年02月22日 14:58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公务员聘任制引入新鲜血液专家称难以根除内部弊端。近年来,广东和深圳已经采用了公务员聘任制,被聘用的公务员在岗时享受编制和福利,合同解决后就不享受编制和福利。一时间得到许多城市的效仿,近日,江苏、河南、四川和湖北等地都计划引进这种被称为很先进的制度。公务员聘任制真的能从根本上解决出现的一系列弊端吗?专家表示没那么简单。

    《公务员法》此前在政策上也为这一制度创新开了一道口。所谓聘任制公务员,是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可以按合同的方式聘用而产生,合同期一般1-5年,也就是说,公务员也可以是合同工。

    事实上,聘任制公务员在广东一带较早有过试点,深圳在2007年开始试点,2010年1月起,深圳实行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而今年和江苏同步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将有河南、四川、湖北等地。

    本意在于健全公务员激励竞争机制、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施政效率的“聘任制公务员”,事实上与“招考公务员”并非同一概念,充其量只是在庞大的公务员队伍的“袋子”旁边挂出的一只“小口袋”。既然是“聘”,当然“可解”。这就出现了三个问题。其一,动刀子只针对这只小袋子,那“招考公务员”势必成为一块规避改革的“飞地”,这又如何形成激励竞争机制,让“招考公务员”产生竞争压力?其二,只要不考录,即便“向社会公开,并制定相应的规则”,就无法完全规避人为因素的干扰,这就给腐败“故意”预留了空间。而且,“合同到期后,可以解聘,也可以续聘,”也很难不让公众产生“进入容易解聘难”、新“养人”单位的担心。其三,一旦有人“不幸”被解聘,就牵涉到“补偿”问题。毕竟“聘任制公务员”不是在做职业试验,既然承担着工作不稳的风险,一旦被解聘,造成的“机会成本”损失,理应得到适当补偿。按照何种标准补偿也是个问题。

    据国家公务员局成立时媒体公布的数字,目前我国公务员总数约为800多万,而且还在以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公务员和准公务员队伍庞大,行政成本过高,是无法回避的现实。在公务员“消肿减肥”遭遇瓶颈之时,亟需一种理性的、有思考有设计的、有人为干预因素的循序渐进的措施。一定意义上,“聘任制公务员”这个制度创意倒是值得肯定,欠缺之处在于只停留于“进出”的表层,需做适当变通。比如打通“两口袋”之间的隔膜,将大口袋中的人员精简到小口袋,且让大小口袋的“出口”畅通,流动机制一旦形成,不仅有利于打破招考公务员属于特权的待遇制度,也体现出“以观后效”的人性化。这样的制度改革创新,就有了实实在在的启发推广意义。来源:铜之家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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