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深圳海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关破获一起特大快件走私激光头案,案值6.45亿元,涉税1.24亿元。案件侦办中,深圳海关还顺藤摸瓜查获与此案相关联的多起案件,目前共刑事立案9宗,涉案激光头4900余万个,案值近9亿元,涉税约1.5亿元, 25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线索龙头企业走私光头
2010年下半年,深圳海关得到线索称:星某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简称星某惠州公司)生产DVD机芯所使用的激光头大部分是走私进口的。
海关立即展开了调查,发现行业内俗称“光头”的激光头主要产自韩国的三星和日本的三洋、索尼、日立等公司,其加工后的半成品“机芯”是DVD、电脑光驱等产品的核心部件,体积不大、重量仅为十几克的激光头价值却不菲,目前国际市场价格为2-3美元/个,一般贸易进口的激光头需缴纳10%的关税和17%的增值税。
随着我国DVD加工技术的日渐成熟以及车载DVD的普及,近年来国内市场对激光头的需求呈现井喷式增长,进口量也水涨船高。海关缉私部门通过研究发现,激光头需求量大增,但通过口岸正常报关进口的总量没有增加,而且,国内激光头行业存在价格反常现象。海关缉私部门推断,作为全国激光头龙头企业的星某惠州公司有走私激光头的重大嫌疑。
细查牵出一串走私公司
经查,星某惠州公司作为一个加贸企业,其受深圳高某公司委托将激光头加工成DVD机芯,加工后的机芯则由高某公司在国内进行销售,似乎并不涉及激光头走私。而深圳高某公司则从香港永某公司进口激光头,香港永某公司从香港星某公司购买激光头,并委托其他公司将激光头申报入境交给深圳高某公司。表面上,激光头从境外采购、进口清关、境内加工以及市场销售脉络清晰,上述企业似乎都不存在问题,调查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随后,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这几家看起来进行正常贸易往来关系的企业,真正控股股东都指向同一个人———50多岁的香港人、1号人物刘某。同时,还发现深圳高某公司近年来对外销售的机芯数量远远大于其正常纳税进口的激光头数量,而且企业有大量的人民币现金、美元现金来往。为此,海关扩大搜索范围,将与刘某旗下关联公司业务往来频繁的顺某公司、汇某公司、康某公司等物流企业纳入视线,并逐步掌握了这些公司涉及走私的有关情况。刘某及其手下主要骨干分子的一举一动也逐步被掌握。
收网缴获一批关键证据
2011年7月12日,深圳海关出动近300名缉私关员,分成20个组,分别在深圳、惠州、珠海、厦门等地同时开展查缉。在对星某惠州公司及工业园的查缉中,缉私关员一到指定地点就立即控制门卫,以最快的速度直奔写字楼,现场抓获该案1号人物刘某及另外两名主犯林某、倪某等9名涉案人员,现场查获单证100多箱和有关电子材料,取得了案件突破的关键证据。行动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共抓获涉案人员74名,查扣涉嫌走私运输工具9辆,查获品牌激光头188699个,半成品机芯180000个,以及各类书证、物证一大批。
但缉私关员在调查中却发现:作为头号嫌疑的星某惠州公司保税加工业务却出乎寻常的规范,其进口业务也是委托第三方公司正常报关进口,这异常的“正常”让缉私关员十分困惑,也感到这背后隐藏着更大的阴谋,而且审讯中,不直接具体参与走私的1号人物刘某拒不承认走私事实。
突破头号人物难逃其责
缉私关员在堆积如山、真假交错的书证材料中,最终在深圳高某公司的财务账册中找到一份刘某签名的走私账,同时还在浩如烟海的单证中遴选出4种单证:订货单、供应商出货单、物流委托书、收货入仓记录,截取时间样本,一一梳理之后,走私犯罪事实跃然纸上:刘某团伙以惠州星某工业区为基地,以深圳高某公司为屏障,以保税加工业务为掩护,通过快件渠道走私体积小、价值高的激光头入境,入境后再加工成DVD机芯出售牟利。利用快件渠道走私,原来就是刘某白手起家敛财暴富的“第三条道路”。
更令人惊讶的是,为掩护深圳高某公司的走私活动,刘某还专门设立用来顶罪的空壳企业———香港永某公司,其如意算盘是一旦走私活动败露,海关追查起来一般也只能查到永某公司这个空壳企业,丝毫不影响其继续从事走私活动。
经深圳海关查实,刘某走私团伙通过上述方式共走私进口激光头3100多万个,案值约6.45亿元,偷逃税款1.24亿元。在侦办此案的过程中,海关还顺藤摸瓜查明中某惠州公司、惠州利某公司等企业走私激光头的事实,并将其与刘某团伙走私案一并列为“7.01”系列案件统一侦办。目前,该系列案共刑事立案9宗,总案值8.8亿元,涉税约1.5亿元。至此,该激光头系列走私案宣告侦破,截至发稿时止,已有25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羊城晚报记者石华通讯员彭海红郑充(发自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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