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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地方债必须量化统筹 警觉持续加大的发行量

2012年03月12日 11:09   来源:国际金融报   

    “处理地方债必须量化统筹,既要考虑短期之急,又要考虑中期之稳,并要形成长期地方债额度、风险逐年趋平的态势。对地方债进行量化统筹,必须尽快形成‘短期减少’、‘中期置换’和‘长期趋平’的共识,而不能持续抱着‘走一步看一步’的应急观望态度”

    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表示,今年中央将代发2500亿元地方债,此规模打破了最近几年中央每年代发2000亿元地方债的惯例,增幅高达25%。

    当然,面对去年虽已开工但仍未封顶的1000万套保障房、今年计划开工的700万套保障房,以及此前启动尚未完工的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均需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的局面,今年中央比往年增加代发500亿元的地方债,亦属于情理之中。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更需警觉,持续加大的地方债发行,极可能将本已濒临险境的地方债危机,推向更加危险的境地——截至2010年底,我国地方债规模已高达10.7万亿元,而且近三年到期地方债将高达4万亿元,2012年为1.8万亿元、2013年为1.2万亿元、2014年为1万亿元。

    虽然银监会至今没有正式明确地方债展期政策,但是通过此管理层的相关表态、以及当下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展开的地方债展期操作,我们不难预测,今年参与到期债务展期的地方债额度极可能高达近万亿元之多。此外,去年10月启动的四省市地方自行发债251亿元,今年亦极可能进行大幅扩容。

    以此三举(增加代发地方债规模、到期地方债务展期和扩容地方自主发债规模)显然能够缓解今年的地方债危机,但却难以根治地方债危机,且极可能形成地方债中长期更为严重的系统性风险。

    处理地方债必须量化统筹,既要考虑短期之急,又要考虑中期之稳,并要形成长期地方债额度、风险逐年趋平的态势。

    对地方债进行量化统筹,必须尽快形成“短期减少”、“中期置换”和“长期趋平”的共识,而不能持续抱着“走一步看一步”的应急观望态度。

    所谓“短期减少”,即面对即将到期的地方债务,无论是增加代发地方债、到期债务展期,还是自主发债扩容,其总额与到期债务相比必须做到相对减少,而不是反向增加。以今年即将到期的1.8万亿元地方债为例,上述三种缓解途径总额度不仅不能超过1.8万亿元,而且还应通过约束财政支出对冲一部分,从而致使今年底地方债总额约束在1万亿元以内为宜,如此今年即可减少地方债务8000亿元左右。

    所谓“中期置换”,即在2011年10月启动地方自行发债试点之后,在相关约束机制逐渐健全的基础上,相对扩大地方自行发债的地域范围,以及地方自行发债的额度,从而将此前一直由中央代发的地方债逐步置换,其承压主体亦由中央为主转变为地方政府为主。在此基础上,逐步减少中央代发地方债,以及银行对到期债务的展期额度。但是,此举首先必须具备相关约束机制,否则极易形成上世纪90年代初的地方自行发债乱象。

    所谓“长期趋平”,即在“短期减少”和“中期置换”的前提上,必须达到地方债务逐年减少、长期逐步趋平的目标。而这个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在地方债总额每年减少8%以上、到期债务逐年加大清偿比例的基础上。而欲达此目标,别无捷径可寻,只有大幅压缩地方财政支出,减少短期回报率偏低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从而对地方债务亏空形成逐年弥补。但是,地方政府压缩财政支出,必须确保不以压缩民生保障支出为代价,而以压缩(或推迟)与当前经济现状相对脱节的基础设施项目为主。此外,还应大幅压缩造成巨大浪费的“三公支出”,并相应提高地方政府的行政效率。

    当然,理论上还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分配比例,或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额度,从而达到大幅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弥补地方庞大债务亏空的目的。但是,在当下经济渐趋下行之际,我国整体税负不仅不宜增加,还应相对减少,以期激活当下渐趋下行的经济状况。在结构性减税的大背景下,纵然相对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分配比例,或相对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额度,其弹性空间亦是极为有限,更不足以对庞大地方债务形成结构性的冲销能力。

    处理地方债必须进行量化统筹,而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任何过于应急而不谋长远的缓解措施,不仅无法根治地方债危机,更会累积成更为严重的系统性风险。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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