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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经适房领域贪腐黑幕:官员助开发商虚抬价格

2012年03月20日 10:24   来源:法制日报   
    副区长助开发商虚抬价格

    国家为鼓励保障性住房建设,给予开发商诸多优惠政策,同时限制其利润,但一些开发商在享受优惠政策同时却不择手段牟取非法暴利。

    在郑州市开展的经适房领域专项检查中,市内3家开发商被发现在经适房建设中伪造征地协议、虚抬土地造价、虚列土地成本,非法获取暴利,每家非法获利近4000万元。

    在此巨大的黑洞中,第一个浮出水面的官员是郑州市二七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曲连文,其在担任副区长期间,在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中,为开发商提供便利,收受贿赂总额达1032万余元被查处。

    引起郑州市纪委调查组注意的最初线索来自开发商提供的《征地协议》。该协议上登记的征地价格远远低于在物价局备案的征地价格。

    根据这一细节,调查组顺藤摸瓜,最终查明该开发商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通过伪造征地协议,将每亩30万元的征地价格改成65万元,致使征地成本虚增近4000万元。

    在时任二七区副区长曲连文的协调下,开发商从该区土地储备中心开出了虚列部分的收据,并用于物价部门核算房价。物价部门以此为依据核算出的房价,自然满足了开发商的暴利需求,为此买单的却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群体。

    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发现曲连文在任二七区副区长、嵩山南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先后为多名开发商或工程承包商在项目推进、支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大肆收受巨额贿赂。目前,曲连文受贿一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一方面在向物价部门报价时抬高土地成本,另一方面则在土地前期征用补偿中压低地价和补偿标准,如此‘一高一低’,开发商赚足了彩头。”陈书冉分析。

    在操作“一低”的过程中,少数村镇干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开发商在建房之前,会就土地前期征用补偿与土地部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私下协商,压低地价和补偿标准,利益交换、权钱交易就在这个过程中滋生。

    被告人孙晓波现年47岁,捕前任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孙庄村村委会主任。2007年至2010年期间,孙晓波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协调郑州同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同汇小区经济适用房征地拆迁事宜中,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先后4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赵某人民币56万元,将其中的6.16万元发给村民用于协调同汇小区与村民的关系,其余49.84万元据为己有。

    中介是如何私下消化房源的

    一项统计显示,2005年至2009年,开发商上交至郑州市经适房管理中心供“摇号”或“轮候”的房源仅占总房源三分之一。

    “房源的流失中有职能部门为部门利益强留房源,有开发商自行预留房源用于‘疏通关系’,也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房源。”二七区法院法官郭洪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林连波就是一个“管房吃房”的典型。现年59岁的林连波从1996年起担任该中心副主任,分管全市经济适用房的销售、经营等工作,在经济适用房领域大权在握。

    一个偶然的机会,女出租车司机张某认识了林连波并和林发展成情人关系。不久后,张某有个亲戚想买经济适用房,找林连波帮忙。在林连波的帮助下,张某的亲戚很快如愿以偿。

    买到房后,张某的亲戚并没有住进去,而是将房子卖了,从中获利数万元。由此,张某发现倒卖经济适用房是个赚钱的好门路,她逐渐放弃了开出租车的生意,成为倒卖经济适用房的职业掮客。

    最初,张某手中的经济适用房均来自林连波。每卖一处经济适用房,张某从中加价2万元至6万元不等,其中,每处经济适用房分给林连波1万元以上的“辛苦费”。

    他们的操作有着完整的计划:张某和她的下线负责寻找想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然后把购房人想买的小区、楼层、户型告知林连波,林连波就想方设法提供经济适用房指标,再由张某卖出。办案人员发现,经林连波之手倒卖的经济适用房涉及近30个小区、40余套,他从中受贿总额达58万元。

    河南军安实业服务有限公司一名股东向纪委调查组反映,林连波管郑州市所有经适房入住者资格审定。开发商卖出去的经适房合不合格都要过他这一关。

    据法院查明,林连波曾在河南军安实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发的经适房小区“西城花园”要走5套经适房,都转手给了张某。久而久之,张某索性绕过林连波,直接找开发商要房,每套加价2至6万元倒卖。

    二七区法院最终以受贿罪判处林连波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违法所得58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张某涉嫌行贿犯罪问题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紧随其后,曲连文曾经的下属、郑州市二七区土地储备中心原办公室主任、二七区嵩山南路建设指挥部原执法队指导员卢建国同样因为操控房源,落入法网。

    生于1973年的卢建国曾与曲连文有多年同僚关系,就在曲连文兼任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卢建国于2007年被借调至该指挥部任执法队指导员,同时兼任郑州市二七区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主任。

    任职期间,卢建国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接受多人请托,并分别通过关系人向当地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索要经济适用房11套,其中8套提供给张某进行倒卖,从中收受张某好处费共计13.5万元;剩余3套分别提供给荆某、王某、赵某3人,从中收受3人各2万元好处费。二七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卢建国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其中受贿赃款共计19.5万元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

    申请流程被掮客轻松打通

    为了保证经适房分配公平,国家有着一整套申请制度。郑州市早就出台了《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请经适房须过8流程,还特别规定,各街道办、乡(镇)政府要进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做好资格认定工作。但如此严格的程序,还是没能堵住以权谋私之手。

    申请者必须居住在郑州市区满三年以上,这是郑州市申请购买经适房的第一道门槛。这一看似无法篡改的信息关卡,却轻易地被不法分子攻克了。

    按照郑州市2011年前的户籍管理政策规定,外地户籍直接迁入郑州市区的审批程序比较严格,而外地户籍迁入郑州郊县的审批条件则相对宽松,而户籍从郑州郊县迁入郑州市区时则不需要再行审批。

    这一管理漏洞被不法分子发现后,成为他们生财的门路。“户籍掮客”芦秋利就专门干起了这档营生。他通过打通关节,把想要购置经济适用房的外地人户口办到郑州市某郊县,随后再将该户口迁至郑州市区,并将居住时间改为3年以上,使外地人具有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而房管局的管理漏洞也为芦秋利的生意留下了可乘之机。“房管局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户籍仅进行形式审查,无法核实其在公安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实际迁入时间,导致一些人利用虚假迁入时间的户口簿使外地购房人通过了资格审查。”陈书冉介绍。

    随着案件曝光,户籍管理中的漏洞也显现出来。“户口审批责任制不健全,户口迁移审批不严格。从外地市迁入郑州郊县、从郑州郊县转入市区无须审批,《户口迁移证》可随意领取,这都是很严重的制度漏洞。”陈书冉告诉记者,目前郑州市已针对暴露出来的漏洞进行了相应完善和调整。

    本报记者范传贵

    本报通讯员李晓理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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