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顾两人确已跑路
将全力讨回百姓血汗钱
17日,对于周某某和顾欣芬跑路事件,常熟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两人的确已经“起飞”。目前由该市政法委、金融办、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多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正在对上述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如果定性为诈骗,一定会对涉案人员进行抓捕。但由于顾欣芬事件涉及的借款人很少有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所以涉及金额很难认定,目前该事件还没有立案,希望市民能够积极配合。
对于顾欣芬事件中某地产公司老板阿团是否曾借出1.8个亿,该人士称目前还没有调查出上述情况。对于以上两个事件受害者的善后问题,该人士表示,他们会尽全力帮他们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只要有市民举报,他们就一定会受理。考虑到近期一些老板欠债跑路,导致整个常熟经济社会环境受到影响,常熟市政府正在积极筹划尽快对公众召开一次公开发布会,将事情的调查结果公之于众,稳定人心。
常州报道
律师:
及时报案是正道
民间借贷忌高利率
对于顾欣芬事件,苏州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陆耀华认为,就目前而言,如果借款者不向公安部门报警,的确很难进行立案。顾欣芬是否构成诈骗还要视具体情节来定。作为受害者,现在最好的办法还是及时向警方报案或者直接向法院对顾欣芬进行起诉。债主只有尽快报警,才能够尽快冻结欠债人的资产,减少损失,拖得越久对债主越不利。
陆耀华告诉记者,根据《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弄清楚出借人的资金是否是合法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其次是借款用途应当合法,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进行赌博、走私、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属违法借贷,即使有借款协议,其借贷关系仍不受法律保护。三是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此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复利部分不予保护。对于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也认定为无效。
在借款的具体操作上,陆耀华建议应该订立书面协议,协议上须写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和其他身份信息、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和币种、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有利息约定的,必须写清利率。具备公证条件的,最好办理公证手续。对想通过民间借贷获得资金支持的个人和企业,除防范法律风险外,还要考虑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民间借贷的高利率风险等综合因素,做好偿还借款的预期规划,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