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广东省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资料:广东省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1年01月23日 16:00   来源:南方日报   
    三、2011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个核心,深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突出促进转型、改善民生、深化改革三个重点,切实加强文化建设,努力发展社会事业,为“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人均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进出口总额增长7.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46%;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提高到1.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扩大新兴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模式,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全面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加快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和旅游强省建设,整合旅游资源,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开发。继续做好家电和摩托车下乡、以旧换新工作。总结提升“广货全国行”活动,加快广东商贸城、省外广货展示中心建设。以单项产品为依托,打造商品国际采购中心,提高广东产品国际知名度。

    加强经济运行调节。着力保持物价稳定,切实控制商品价格特别是农副产品价格过快上涨。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进大中城市建立“菜篮子”基地,扶持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和平价门店建设。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农副产品流通环节价格监管。依法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完善补贴制度,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加强房地产调控,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强化煤电油气运等综合协调。充分发挥财税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调控作用,坚持依法征收、应征尽收。

    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逐步提高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积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推进事业单位加快实施绩效工资。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效益。

    促进投资平稳增长和结构优化。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280项,投资4300亿元。扩大对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技术改造和基础建设、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投资,坚决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投资,确保工业投资不低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加快推进部省合作在建铁路、珠三角外环和广深沿江等高速公路、省内骨干电源、工业产业园区热电冷联供项目及天然气工程建设。推进广钢环保迁建湛江项目。推动建设广州南沙重装备、深圳龙岗科研、江门台山配套装备三个核电产业园和陆丰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加快茂湛等铁路建设。开工建设深圳至茂名铁路(西部沿海铁路)、佛莞和广清城际轨道、茂石化油品质量升级改扩建、一汽大众30万辆汽车、中科炼化一体化、中委合资南海(揭阳)石化、惠州中海油二期炼化一体化等项目。做好深圳中山跨珠江口通道、鹰梅铁路、梅惠高铁、广佛江珠城际轨道、包茂高速公路广东段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粤东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建设。做好重大项目储备。

    提高城镇化水平。实施城镇体系规划,推进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加强城市交通综合枢纽建设,完善珠三角绿道网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完善中小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推进中心镇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制度。加快“万村百镇”整治建设,从今年开始以县为单位每年整治10%的自然村,绿化、美化城乡环境,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名镇、名村。

    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完善和落实政策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指导目录,编制民间投资重点项目计划。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扶持发展一批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优势产品出口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实施民营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工程和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

    (二)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深化省部省院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提升工程和示范企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百强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完善企业科技特派员、创新联盟、示范基地制度,创建一批院士工作站。加快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组建若干创新主体科研机构。加强工程技术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公共创新平台等建设。培育创新人才,加快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科技领军人物。创新科技投融资体制,发展风险投资。实施“千百亿”名牌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百所千企”知识产权对接工程。深入开展质量强省活动,发挥省政府质量奖导向作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争取更多国家级标准化组织落户我省。

    加快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建设。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全省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制定500强项目考核办法,跟踪评估项目建设进度。以500强项目为依托,建设一批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装备制造数字化、清洁生产信息技术应用和节能减排信息技术应用等“4个100”示范工程。实施技术改造滚动计划和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双千工程”。建设珠三角地区国家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以产业集群为基础培育区域国际品牌,在五金家电、建筑材料、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等领域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大企业集团。采取“一镇一策”等方式推动专业镇转型升级。鼓励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拟制订。

    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进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基地,在核电设备、风电设备、输变电重大装备、数控机床及系统、海洋工程设备5个关键领域实现重点突破。提升发展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高新技术产业。推动TCL华星光电8.5代液晶面板、彩虹集团二期等项目加快投产,支持奇美电子、LGD、河源汉能、汕尾信利4.5代AM-OLED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软件、生物、航空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推进高新区“二次创业”。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会展、现代分销等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发展总部经济。促进广州建设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和佛山建设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加快建设广东工业设计城,打造粤港工业设计走廊。发展电子商务、物联网,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建设国家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加快数字出版、文化传媒、动漫创意、游艺游戏等文化产业发展。培育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积极稳妥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集中优势资源推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和半导体照明三大产业率先突破,促进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节能环保、海洋等产业加快发展。深化省市合作共建,重点推进建设10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动绿色制造技术突破及标准化。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数据系统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

    (三)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比重均有提高。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强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加强村庄规划编制,鼓励修建集中式农民公寓,优化城乡生产、居住、生态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落实国家增加农业生产补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现代农业100强项目。加强标准农田、标准鱼塘和标准渔港建设。全面提高现代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质量溯源管理和标准体系,培育特色农业品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现代林业,着力发展珍贵树种、油茶等特色林业。推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发展设施渔业、品牌渔业、创汇渔业。

    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民生水利工程。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农村水利设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河涌整治修复、水库移民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完善农村公路、电力设施网络。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工作,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和公司化改革。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

    (四)大力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带动东西北地区发展。

    出台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生态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域的范围及功能。逐步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融合。探索建立海洋主体功能区划制度。

    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加快实施五个一体化规划,推进十大工程建设,推动广佛肇、深莞惠和珠中江三大经济圈深度合作。强化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和深圳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的作用,加快珠海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建设。大力推进交通、能源、水资源、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完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加快实现区域年票互认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构建布局一体化产业体系。推进中山等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区域环境污染、自然灾害联防联治机制。

    提高“双转移”水平。实行省级产业转移园升降级制度。从现有34个省产业转移园中遴选10个进行重点扶持。完善转入、转出地利益分享机制,引导和激励企业转移。加快园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园区研发、检测、认证等资源共享。推动园区产业集聚和专业性园区建设,抓好产业招商和产业链招商。防止污染向东西北地区转移。抓好国家和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建设,深入开展技工院校“百校扶百县”活动。

    促进东西北地区跨越发展。实施东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展交通建设大会战,着力推进县县通高速公路。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和专业镇,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制定生态激励型财政政策,促进粤北山区生态发展、绿色崛起。推动粤东、粤西区域一体化发展,支持其加强与环珠三角周边省区更紧密合作和逐步融入珠三角地区。推动粤东北地区享受海西经济区相关政策,争取粤西地区享受北部湾经济区相关政策。支持深汕特别合作区和顺德英德新型区域合作模范区建设。办好第四届粤东侨博会。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落实“双到”政策,推进产业、科技、旅游、医疗、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等扶贫。有序开展移民扶贫。继续实施“大禹杯”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加大对原中央苏区等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的支持力度。继续办好“扶贫济困日”活动。加大援藏援疆和对口帮扶协作力度。

    (五)推动外经贸战略转型,提高经济国际化水平。

    优化外贸结构。坚持出口和进口并重,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做强一般贸易,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服务贸易。重点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商品出口。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建设专业商品市场和国外贸易中心。扩大能源资源、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推动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延伸产业链,加快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加强贸易摩擦应对体系和“大通关”建设。

    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加强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大型央企民企的招商推介,办好年初向中央企业、年中向民营企业100强、下半年向世界500强企业三场重大招商活动。大力引进境外金融、研发、设计、管理、品牌经营等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坚持引进项目与引进技术、管理、人才相结合,吸引各类国际高端人才汇聚。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完善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保障体系。推动有产品优势和市场基础的企业对外投资、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和海外并购。加强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稳步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构建本土跨国公司培育平台。

    深化粤港澳台合作。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入实施CEPA和服务业开放先行先试政策,加强经贸、服务业、环保、基础设施、金融科技、教育培训、社会民生等领域合作。推进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等重点合作区开发建设。

    实施粤港澳基础设施和共建优质生活圈两个专项规划。加强与台湾在经贸、科技、农业、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汕头等市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和东莞建设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加强与泛珠兄弟省区在各领域的合作。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与东盟在投资、贸易、文化、资源开发等领域双向互动合作水平。积极参与国家自由贸易区建设。抓好中新(广州)知识城、中越(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与国际友城的交流合作。

    (六)狠抓节能减排、节约集约用地、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着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强化节能降耗。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节能监察。严格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执行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环评制度。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深入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商贸酒店、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实施节能减排科技行动计划,加强能源计量监管。推动节能市场化,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优化能源结构,推进低碳清洁能源技术发展及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落实清洁生产企业分级管理,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推进污染治理和减排。强化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前置审核制度。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加快城镇污水和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行,积极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建立健全流域、区域污染治理联防联治机制,加快城乡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高空气质量。防治机动车尾气、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噪声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构建环境监测预警和执法监督体系。严肃查处环境污染事故。稳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

    加强生态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推进“万村绿”和城市绿化。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启动碳汇工程林项目,抓好城市森林、水源涵养林和沿海防护林、红树林等重点生态工程。深入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系统建设。严格林地林木资源保护管理。抓好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实施重点海域海湾污染总量控制,推进海湾整治。落实海域使用指标管理制度。

    扎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完善耕地保护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加快和规范推进“三旧”改造,完善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机制。继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开发补充耕地工作。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加强地质勘查工作。

    (七)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完善科学发展体制机制。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在部分县(市、区)深化大部门制改革。继续推进富县强镇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支持广州、佛山、东莞开展经济发达的区简政放权和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研究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评估、管理和调整制度,推行省级网上审批模式,在省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登记注册领域开展并联审批改革。实施公务员聘任制和分类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完善公共财政和投资体制。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与监督制度,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制定省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研究主体功能区政府投资政策,稳步推进代建制。

    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进和规范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启动国有林场改革。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建设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推进农村信用社定向合作和改制。加快组建村镇银行,稳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

    稳妥推进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择机推行居民用水、用电阶梯式价格制度,推进工商业用电同网同价。实施差别电价。完善重要商品、服务、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土地、资本、人力资源、技术等要素市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传销等违法活动。

    (八)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提升文化软实力。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开拓进取、领潮争先”的新时期广东人文精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倡导感恩奉献精神。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净化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完善以县镇村为重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市县数字影院等建设。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积极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行业战略重组。办好各种文化产业博览会。加大对外文化交流力度,推动广东文化走出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振兴老字号。筹办好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活动,弘扬孙中山文化。

    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坚持教育优先,加快教育改革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建设全国技工教育示范基地。强化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与港澳和国外知名大学合作办学。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发展远程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办好2011年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力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努力把大运会办成团结、祥和、文明、精彩的高水平体育文化盛会。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着力提升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发展体育产业。

    (九)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稳定和扩大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大力发展服务业、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和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帮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文关怀,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

    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完善社保费地税部门全责征收模式。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巩固和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快解决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障问题,推动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构建全民医保制度,确保实现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开展民生社保基层平台建设年活动。尽快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完成国家和省近期五项重点改革内容。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及人才队伍建设。巩固新农合参合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继续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

    抓好人口计生、民政等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生服务和管理。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扶持力度,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团结与宗教和谐。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大力发展民间慈善事业。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增强救灾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国防教育,做好国防动员、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支持军队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继续做好侨务、人防、气象、地震、统计、档案、方志、参事、文史、残疾人等工作。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率先将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社会体制改革示范区。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规范和发展社会组织,逐步推广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扶持发展社工队伍。加大创新流动人口、外国人员和虚拟社会管理力度。拓展居住证应用功能,提高实有人口动态管理与服务水平。健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

    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加大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力度。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体系建设,前移社会矛盾化解关口。推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健全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严密防范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做好监狱、劳教工作。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在这里,我代表省人民政府承诺,今年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实事:一是向全省特殊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在今年1月中旬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安排1亿多元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安排2.8亿元,向全省275万多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重点优抚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100元临时性价格补贴。二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实现25万贫困户、11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省财政拨款14亿元启动54万农村贫困户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改造。三是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0万人,促进创业10万人。组织培训本省农村劳动力80万人、转移就业125万人。四是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推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法。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250所乡镇规范化中心幼儿园,支持和引导欠发达地区建设1000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新建扩建100所中等职业学校,提升50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省财政安排14.6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200元的政策;安排12亿元完善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提高本科、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落实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免学费政策扩大至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措施;安排9.1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政策。支持各地新建扩建40所特殊教育学校,扶持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五是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成改造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200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2间。10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政策。加快建设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六是扎实做好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工作。全省新农保覆盖率达到60%。年底前70%以上地市开展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全面解决困难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将所有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整体覆盖率达到95%以上。支持欠发达地区将年家庭收入人均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五保供养资金给予补助。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加快建设广东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省养老服务杨村示范基地,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家。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园工疗站145个。七是加快城乡防灾减灾和环境工程建设。加固达标江海堤围980公里,除险加固病险水库888宗,实现重大威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84处,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和城市内涝整治试点。继续推进珠三角地区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深圳河以及东西两翼练江、枫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八是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支持新建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2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50个,城乡社区文化室1800个。建设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九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31万套,年底前解决现有登记在册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问题。将单亲特困母亲危房改造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新建渔民保障性安居房1000套。十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各级财政投入15.3亿元解决农村3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设5000公里左右通500人以上自然村以及敬老院、学校、农业示范基地等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推进农村客运发展,基本实现全省100%镇有站、100%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和100%有候车亭的目标。

    (十)扩大人民民主,推进法治广东建设。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执行各项决议决定,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纳入行政决策必经程序。积极推进网络问政,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政府层级监督,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认真贯彻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启动“六五”普法。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问责制。探索珠三角行政体制协调运作机制,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

    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窗口”单位服务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转变,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简会议文件,严格控制各类评比和庆典活动。加强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公务员培训,提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回顾“十一五”,勤劳智慧的广东人民创造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展望“十二五”,科学发展的宏伟蓝图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依靠全省人民,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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