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0年主要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们面临的任务繁重而艰巨。随着世界经济逐步复苏、我国经济企稳向好,我区发展的外部环境有所好转,但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发展中还有不少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我们既要坚定发展信心,又要增强忧患意识,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工作。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不动摇,继续推进“三化”进程和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扩大内需,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深入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增强经济增长的活力和动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真正做到富民与强区并重。加强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和政府自身建设,保持社会和谐、边疆稳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左右,节能减排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
这些目标的确定,充分考虑了各方面因素。总的原则是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发挥预期目标的导向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坚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调结构、促转变并举。近年来我区经济发展虽然取得重大进展,但欠发达的基本区情没有根本改变,发展不足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因此在坚持发展上决不能有丝毫动摇,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努力加快发展步伐;同时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切实做到好字当头、又好又快。二是坚持富民与强区并重。改善民生既是发展的目的,也是发展的动力。要通过发展改善民生,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要强化富民措施,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富民与强区协调推进。三是坚持自我发展与争取国家支持相统一。准确把握内蒙古在国家整体格局中的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培育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努力加快自身发展步伐。
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扩大内需为重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调动各方面投资的积极性,拓宽投融资渠道,全年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00亿元。一是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落实好资金配套等各项条件,加快推进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积极筹划新的建设项目,继续争取中央新增投资、国债项目和专项资金。二是调动企业和社会投资积极性。大力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投资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的领域,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企业性质,都要平等对待、积极争取。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优化金融环境,鼓励金融机构拓宽信贷领域,增加信贷投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途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年力争引进区外资金2500亿元。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一是提高居民消费能力。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推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整,扩大就业规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群众有能力、有信心消费。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公务员津补贴政策,在全区事业单位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提高低保、抚恤、养老金标准,努力缩小地区、城乡、行业收入差距。二是落实刺激消费的政策措施。完善住房消费和调控政策,大力发展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积极支持我区产品开拓区内外市场。继续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加大对关系群众生活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努力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三是大力开拓农村牧区消费市场。加快农村牧区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简化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手续,方便农牧民。大力培育农牧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升级。一是巩固提升传统资源型产业。煤炭工业要稳定产能,提高产业水平。严格落实煤炭资源就地转化一半的要求,继续推进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等煤化工项目建设。电力工业要坚持与市场需求和工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布局电网和电源点建设。继续推进大用户直供试点和电力多边交易,培育拓展区内用电市场。加快呼伦贝尔至辽宁外送通道建设,尽快启动锡林郭勒至江苏、鄂尔多斯至河北等电力通道建设,积极拓展区外用电市场。二是加快工业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完成工业投资4560亿元。自治区组织实施170个重点项目,其中续建项目85个、新开工项目85个。突出抓好500万吨炼油、300万吨煤制化肥、200万吨聚氯乙烯、15万辆轿车等重大工业项目。严格项目管理,严防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全面完成“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三是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强对工业运行的协调与服务,引导企业加强管理,着力通过整合资源降低生产成本,着力通过开拓新市场提高占有率,着力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重点亏损企业减亏增盈。
大力培育新兴产业。要把发展新兴产业作为调整结构、培育新增长点的重要举措,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新兴产业体系。一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千万千瓦风电基地规划和建设,着力解决电网接入等制约风电发展的突出问题。抓好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积极实施煤制天然气、褐煤化学法提质等项目,着力提高煤的清洁利用、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发展甲醇下游产品,延伸甲醇产业链,建设清洁能源醇醚基地。二是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打造以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为主的硅材料产业链,推进百万千瓦光伏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稀土新材料,发挥包头稀土高新区龙头带动作用,加强稀土原料战略储备和资源整合,积极研发稀土应用产品。三是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突出抓好煤矿机械、工程机械、汽车及其配套产业发展,积极承接先进制造业转移。四是大力发展生物和环保产业。加快建设生物发酵产业基地,做大做强生物制药产业。全面推进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等循环经济项目。
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以技术突破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投资280亿元,组织实施重点技改项目100个。大力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推进“两化融合”创新试验区建设。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用,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实施“草原英才”工程,强化人才储备制度,加快建设人才流入区。
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调整产品结构,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以推进“双百工程”为抓手,以工业园区为载体,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大项目搞配套协作。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做大做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建立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奖励和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破除体制障碍,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企重组、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农村牧区建设。
(三)做好“三农三牧”工作,促进农牧业稳定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
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一是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粮食增产工程建设任务,启动实施自治区新增百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深入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建设粮油高产示范田150万亩以上。加快重点旗县肉牛、肉羊生产基地建设,继续实施畜牧业高产创建工程。积极推进规模化养殖,加快建设奶牛、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二是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积极推广良种培育、高效栽培等适用技术,推进农牧业机械化作业。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继续扩大设施蔬菜和设施马铃薯种植面积。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积极发展避灾型农牧业,提高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三是提高农牧业产业化水平。坚持培育和引进相结合,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集中连片的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专业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创建一批具有地理标识的自主品牌,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四是加强现代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完善适合我区特点的农牧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加快建设农村牧区新型流通网络,不断健全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做好动物防疫、饲料安全和农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在井灌区加快推广喷灌、管灌、滴灌等灌溉模式,以旱地改水浇地为重点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加强节水灌溉人工草牧场和饲草料基地建设。全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0万亩以上、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以上。加快农村牧区危旧房改造,解决1.3万户农牧民通电问题,新增30个苏木乡镇通油路、300个嘎查村通公路,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
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格,扩大农牧业补贴规模,特别是对牧民和牧业的补贴,增加农牧民政策性收入。加强对涉农涉牧补贴资金的管理。完善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使农牧民从农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中更多受益。大力发展农村牧区二三产业,拓展农牧民就业增收渠道。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有序组织劳务输出,努力增加农牧民工资性收入。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继续组织实施各项扶贫工程。
(四)加快发展服务业,推进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促进服务业增量提质。加快发展金融业,积极引进区外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地方金融骨干企业,重点支持内蒙古银行、包商银行等地方商业银行扩大覆盖范围。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现旗县全覆盖。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一批重点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发挥民族和草原文化特色,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打造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精品,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推进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旅游业,合理开发旅游资源,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重点旅游景区、线路建设。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会展业、社区服务和市政公用事业,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提高城镇化水平。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和调整经济结构的战略重点来抓,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推进农牧民向城镇转移,今年全区城镇化率要达到55%左右。一是突出抓好区域中心城市发展。以盟市所在地为重点,加快人口、产业集聚,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二是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治安、市容卫生、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和水电气热配套服务,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三是稳步推进农牧民向城镇转移。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农民工进城后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医疗、社保、住房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并逐步在全区推开,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牧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研究制定推进呼包鄂经济一体化规划,争取在交通通讯、信息资源、金融服务等一体化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加快东部盟市发展步伐,加强与周边省市的经济协作,积极培育自治区新的增长极。继续对基础薄弱地区给予倾斜支持,改善发展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大资金投入,扶持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不断增强县域发展活力和综合实力。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财政困难旗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
(五)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
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认真编制并向国家上报自治区生态建设总体规划,保持生态建设投入稳定增长,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恢复。坚持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积极推进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退牧还草、“三北”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启动实施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工程试点,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00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650万亩,深入开展荒漠化治理,继续扩大保护性耕作面积。严肃查处开垦草原、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加快建立草原生态恢复补偿机制,适时出台草原资源恢复补偿管理办法。大力发展林、沙、草产业。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发挥我区森林、草原碳汇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碳汇核算、碳汇交易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发展低碳经济的现实途径。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要明确责任,分解目标,确保全面完成。切实加强节能工作。加快实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推广节能技术。打好减排治污攻坚战。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监管,推进非电行业减排工程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正常运行。做好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资源保护和管理。加大资源开发管理力度,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配置政策,以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资源集约开发、节约利用,严格控制向产能过剩行业配置资源。建立健全资源开发利益分配和生态补偿机制,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加大地勘工作力度,增强资源接续保障能力。超前谋划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接续产业发展,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深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煤田灭火工作,年内煤田火区要有三分之一达到熄灭标准。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加大土地整理力度。规范土地市场行为,清理处置批而未用土地。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节约,大力调整用水结构,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方面,开工建设海勃湾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强黄河、辽河、嫩江等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治理。按期完成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铁路方面,在抓好续建项目的同时,力争新开工呼和浩特至张家口快速客运等12个重点铁路项目,做好通辽和赤峰至北京快速客运通道开工准备工作。公路方面,突出抓好与周边省区市连通的高速公路、呼包鄂通畅工程和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建设总规模1.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790公里、一级公路1740公里。机场方面,开工建设霍林河机场、阿拉善通勤机场,建成巴彦淖尔机场和阿尔山机场。城镇建设方面,力争三年内完成城镇供热管网二次改造。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综合运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统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