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乘客合乘出租车 各付共同路段车费60%

2012年03月24日 15:00   来源:新民晚报   
    本报讯 北京消息:针对打车难问题,北京鼓励乘客合乘出租车,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时段,合乘者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并可以打印多份发票。前日下午,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总队长姚阔做客首都之窗时表示,目前96103和96101两部叫车电话都可以提供“合乘订车”业务。同时,出租拒载将从重处罚。

    目前,北京市有6万余辆出租车,每日为200余万人次提供服务。姚阔说,从目前情况看,早晚高峰时段依然是拒载高峰。此时段出租车满载率较高,因此车少,个别司机会趁机挑活,尤其是商业区、场站、地铁站周边等区域,拒载频发。

    拒载高发区其实也是打车人扎堆区域。姚阔建议,市民不妨体验合乘。据他介绍,在北京,出租车合乘并不违法,反而将得到推广。

    按交通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发布的条文规定,乘客合乘将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也可以打印多份发票。如果是两人同时上车,但先后下车,那么先下车的乘客负担当时车费的60%,后下车的乘客负担合乘部分的60%车费以及单独乘坐路段车费。多人乘车付费方式以此类推。

    针对合乘对象,姚阔说,如果两三个人住在同一个小区,每天上下班时间也一样,单位相距不远,不妨可以合乘,既可以减少费用,又能缓解打车难。合乘与否的决定权在乘客手中,像赶上下雪等极端天气,机场运力紧张,工作人员只能劝导乘客尽量合乘,如果乘客不愿意,也不能勉强。

    “我们希望出租车企业都能尝试并推广这种运营服务。”姚阔说,目前96103和96101两部叫车电话基本都可以提供“合乘订车”业务。

    “合乘”不同于“拼客”

    业内人士称,从法律性质上讲,“合乘”和“拼客”是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拼客”是指出租车司机为追求更高利益多载客人,这侵害了乘客的权益,是违规行为。“合乘”是指在客运高峰时段或路段,乘客经协商同意共同乘坐同一辆出租车的自愿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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