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副市长洪峰:出租车强制报废拟缩至5年

2012年03月24日 15:59   来源:法制晚报   

    本报讯 (记者 白冰) 昨天,在北京市环保工作会议上,副市长洪峰透露,国务院已同意,允许地方立法缩短出租车报废年限,实行出租车5年强制报废。  


    据悉,北京机动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 直接和间接的排放在本市PM2.5污染来源中占首位。今年将继续对老旧机动车的淘汰实施经济鼓励政策,确保再淘汰15万辆。

    此外,洪峰表示,目前国务院已同意,允许地方立法缩短出租车报废年限,实行出租车5年强制报废。 

    依据国家现行的标准,对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或使用8年的出租车强制报废更新。“现在的出租车,很多都是24小时不停地运转,5年早就跑够50万公里了。”洪峰表示,今后,北京将加快制定出台这一法规,缩短出租汽车的报废年限。 

    市环保局一名负责人对此表示,原来8年报废的标准其实执行得并不理想。希望新政出台后,能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

(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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