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心群众切身利益,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要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更加重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努力扩大就业规模。就业是民生之本。要着重发展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注重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改善社区创业环境,再开发10万个社区就业岗位。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登记服务制度,将农转非人员纳入促进就业优惠政策范围,逐步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城镇劳动力在就业管理、培训和服务等方面平等对待。
高度重视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抓好就业培训和指导,帮助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组建创业指导中心,对失业人员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公益性就业岗位定向分配制度,优先安置“4050”失业人员。街道开办的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对就业特困人员实行“托底”安置,确保安置率在95%以上。高度重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为2005年基本解决这一问题打好基础。
建立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依法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解决当前反映比较突出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外来劳动力参保问题。继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采取措施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完善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制定实施《北京市生育保险规定》。
大力推进补充保险制度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进一步落实和规范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提倡个人参加商业保险,形成多层次的保险模式,提高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建立以区县为统筹单位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试点范围。
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步伐,研究城镇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构建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制定不同低保家庭的分类救助办法和家庭收入核实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进入保障范围。完善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和临时救助政策,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特殊性、突发性困难。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尊老助残的氛围。
合理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进度,确定适当户型标准,实行购买申请审批公示制度,加强上市交易管理。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解决好“双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难。注意处理好各种关系,基本解决标准租私房问题。坚决打击违法拆迁行为,依法实施文明拆迁。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卫生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为重点,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卫生事业投入有明显增长,将资金重点用于突发事件应急、农村卫生服务、城市基本医疗服务等领域。建设北京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完善信息网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加大对山区、半山区、偏远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纳入公共卫生体系,重点加强建设,落实城市卫生资源支农措施。
完善预防、治疗、保健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整合优化现有医疗资源配置,加快办医主体多元化步伐。发挥中西医结合优势。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大力普及卫生常识和健康教育。落实《北京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切实有效地防止疫情反复。依靠科学,依靠法律,依靠群众,严密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全力以赴打赢这场阻击战。
推进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调整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统筹城乡、区域和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将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对困难区县和农村地区的投入力度。颁布实施新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重点改善半山区和农村平原地区中小学的教学设施和校园环境。加快推进城区初中校建设工程,基本完成办学相对困难高中校的改造。
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人才需求结构相适应,加快高等教育创新,增强学生的就业、创新和创业能力。大力发展城乡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加强各类技能教育培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办学,提高民办教育办学规模和水平,支持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
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扶持一批、转企一批、重组一批、剥离一批的原则,对文化企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以街道、乡镇文化中心和社区、村文化室为重点,继续推进基层文化建设。建成首都博物馆、北京天文馆新馆等文化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办好亚洲杯足球赛等重大国际体育赛事,出色完成雅典奥运会火炬在京传递和奥运接旗活动,实施奥运夺金计划,推进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建设。
各位代表,办好直接关系群众生活的重要实事,是市政府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手段。今年,确定了56件实事,我们将明确责任,保证投入,确保年底兑现。
(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首善之区为目标,扎实推进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提高依法治市水平,巩固和发展首都奋发向上、社会和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部群众,努力使科学理论成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以迎接新中国成立55周年为契机,以“建设新北京、办好新奥运”为主题,深入开展热爱祖国、热爱首都的群众性教育活动,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强化广大市民的首都意识、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广泛普及奥运知识,继续开展市民讲外语活动。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深化国防教育,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京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建设,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坚持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坚决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自觉接受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准备好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接受审议。市政府组成人员要认真做好述职,虚心听取评议,及时加以整改。主动加强与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在政府决策过程中广泛听取各界意见,认真研究采纳政协常委会和各民主党派建议案,接受民主监督。
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严肃负责地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提高质量和效率。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实做好侨务和对台工作。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深化厂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政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坚决执行《行政许可法》,按期完成行政许可事项、规定和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实施规范化管理和监督。
建立行政投诉受理中心,坚决查处公务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以及决策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正确的政绩观,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全力维护首都社会稳定。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坚决维护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决策及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努力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国际国内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分裂等破坏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巩固和发展严打整治斗争成果,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维护首都的安全稳定。
各位代表,历史的经验证明,任何风险和挑战都无法阻挡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前进步伐,任何困难和挫折都无法改变首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来源:首都之窗)
(责任编辑:龙巍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