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文水水污染续:县环保局长停职 4人免职撤职

2012年03月28日 20: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太原3月28日电 (任丽娜) 28日,中新网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得文水水污染事件最新进展,文水县环保局局长贺某目前已被停职检查,文水县环保局副局长等4人被免职和撤职,并接受监察部门调查。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6日晚报道了吕梁市文水县化工企业超标排污导致文峪河水污染,致汾阳26个村庄农作物因河水污染颗粒无收的问题后,山西省在第一时间连夜行动,紧急查处,目前肇事企业——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已被政府勒令关停。

    山西省环保执法人员在现场排查时,发现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恶意排放污染物。该企业由于污水处理设施过滤池阻力过大,影响处理效果,擅自将缓冲池的含水污泥用高压水泵抽出,绕过在线监测采样点排至总排口,其未经处理的生产污水,直接导致文峪河遭受严重污染。

    27日夜,吕梁市政府调查组决定启动对农田受污染的农民经济补偿机制,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追究。

    文水县政府决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理:文水县环保局局长贺某停职检查,文水县环保局副局长赵某、监察大队长高某、中队长王某、生态股长申某(负责在线监控)4人免职和撤职,并接受监察部门调查。

    据了解,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其宣传号称是全国最大的碳酸钾、硝酸钾生产企业之一、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该企业曾因超标排污,在2011被文水县政府勒令停产整改。时隔一年,该企业再次上演了一年前恶意排污的悲剧。(完)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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