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继承公证费下调 按房屋评估价1%收费

2012年03月31日 15:39   来源:新民晚报   宋宁华
    本市房产继承公证收费下调50%,按照房屋评估价的1%收费。这是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上海市公证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获得的消息。

    据记者了解,现行公证收费标准是1998年由司法部制定的政府规章,各类公证大多是按件收费,只有房产等少数几项是按标的物比例收费。由于1998年时房价很低,公证收费矛盾尚未显露;现在房价涨了十几倍,房产公证服务收费也“水涨船高”。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按房屋评估价的2%收费,动辄几万元的公证费受到不少市民的诟病。比如,一套市价300万元的房子就需缴纳6万元的公证费,尤其是在售后老公房继承方面,有的居民抱怨:“当初买下房子只花了两三万,办个公证的钱比买房子的还多。”

    上海市公证协会负责人介绍,上海市公证协会已经在今年2月28日发布公告,将房产继承公证收费下调了50%,此项规定已经于3月1日在全市实施。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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