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头管理 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屡屡受阻

2012年04月06日 12:52   来源:郑州晚报   
    保护区管理中心讲述湿地保护与开发的两难处境

    开发利用过度、多头管理、无序开发……

    建设黄河国家湿地公园

    “保护性开发”的尝试

    规划中的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占地面积为2390公顷,处于郑州市惠济区的黄河浮桥和黄河公路大桥之间的黄河河道南侧。

    按照规划,湿地公园由6个功能区组成:科普宣教区、休闲娱乐区、滩地探索区、生态保育区、黄河农耕文化区和综合服务区。

    “这个规划在全国目前已建成的18个国家湿地公园中是十分诱人的。”参加项目规划评审的专家之一、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研究员陈克林说,“以往的湿地公园中,没有这样地域和文化色彩浓厚的规划。”

    目前进行的示范园算是一期工程,景观建设面积约300亩,周边原生态湿地3000亩,主要建设大门、道路、广场、观景栈道、水系及科普宣传廊、观景亭等。

    直到现在,不少市民可能还不知道郑州周边有这样一块“湿地”。而“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为重点”的湿地公园,将引导公众领略河滩湿地风光、认识湿地、了解湿地,从而提高公众生态意识。

    用这里工作人员的话来说:建设湿地国家公园就是一种“保护性开发”的尝试。

    记者张翼飞汪永森文/图

    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发的幕后故事

    湿地公园施工屡屡受阻受关注

    目前正在加紧施工的“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从开始施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特别是春节后,建设施工屡屡受阻。

    当时,省会一家媒体对此做了详细报道:

    2月23日,市民王先生向媒体报料称:“湿地公园建设施工屡屡受阻。多处湿地被地方上或个人出租、转租。”

    当记者来到黄河南岸湿地公园南大门的施工现场。大门口东侧,有一占地数亩的鱼塘,西侧路边停了10多台大型机械。

    报料人王先生指着路边的机械说:“施工多次受到鱼塘主和附近村民阻拦。在北边紧靠黄河边,还有200多亩原生态湿地被惠济区黄河农牧场租给一个姓耿的人。”记者再往北走约1公里,看到了这块被犁过的湿地。

    二标段某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高先生说:“进驻工地已20天了还不让施工,主要原因是湿地被承包给当地村民了,村民不让施工。”

    指着被犁掉的那200多亩湿地,湿地中心执法人员说:“这里本应是一期建设的湿地公园展示区,到现在工期剩两个多月了还无法施工,着急呀。”

    在东大门入口处,记者遇到承包人弓先生,他说:“我从郑州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租地374亩,从惠金河务局租地100多亩,是2008年签的合同,经营有农庄、果树和鱼塘等……建湿地公园是大局,大门、广场我配合项目建设,其余的我要搞开发。”

    随后,记者还看到黄河农牧场、“管委”、黄河惠金河务局等单位的租地合同……

    按照郑州市委、市政府“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成精品”的要求,去年12月17日向市民承诺,湿地公园示范园今年五一正式向市民开放。2月1日,6个标段施工招标全部完成,4天后所有施工单位进场,但由于受到阻挠,工程目前仍处于停滞状态。

    提起有些单位出租湿地的行为,一位专业人士说:“这是把‘郑州之肾’换了‘大米’。这种短期行为和只顾眼前利益的做法,非常可怕!”

    保护与开发的“两难”处境

    在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我们看到一份文件,上面列举的问题,更充分地说明了目前黄河湿地保护与开发“两难”的尴尬处境。

    这份向上级汇报的材料中提到:

    一、保护区成立较晚,湿地开发利用过度。

    由于郑州黄河湿地保护区成立较晚,80%的滩涂湿地已经被开发利用,保护区内农业开发项目、养殖项目密布,对湿地淡水资源和生态资源、生态功能造成了严重破坏,恢复任务艰巨,保护管理任务繁重。

    二、多头管理,无序开发。

    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全部位于黄河滩区,牵涉河务、土地、水利、农业、畜牧等多部门,管理混乱,无序开发现象严重,且滩区土地使用权在地方政府,部分管理权在河务部门,湿地保护协调难度很大,保护项目无法落地实施。

    三、保护管理力量薄弱。

    保护区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站承担黄河湿地保护区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现仅有工作人员50余名(含县、区),且没有专业执法队伍,监测巡护保护能力弱,以至保护区内人为活动频繁,偷捕盗猎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时有发生,滩区防火、禽流感防控责任重大。

    …………

    “经营”换“土地”

    换来公园

    顺利施工

    3月29日,我们在施工现场了解到,在政府部门的多方协调下,曾经一度停滞的湿地公园建设现在进行得比较顺利。而这种顺利,是妥协交换的结果。

    因为承包人的租地合同具备法律效应的,最终,负责这项工程的市林业局与承包人达成协议:他把自己承包的地让出来供建设湿地公园示范园使用,而示范园建成后,配套的餐饮服务、旅游纪念品销售等交由承包人经营。

    令人尴尬的是,“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是一个国家级的湿地公园,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没有一个权威部门全权负责,只是林业局在承建,遇到问题只能协调解决。

    湿地公园的建设牵涉的部门和区域很多,再遇到问题,还得继续协调。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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