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人员协助空壳工厂套取千万补助资金

2012年04月06日 14:51   来源:新民晚报   丛剑 郭剑烽

    

 

    作为镇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竟帮着早已停产的企业向政府申请高额节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还有一个月就将退休的陆某跌在了自己设的坎上。日前,陆某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1年6个月;他的领导龚某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1年;茅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负债累累谋划“捞金”

    上海市政府从2007年起开始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协调工作,对那些列入劣势企业、劣势产品、落后工艺名单的项目实施关、停、并、转,并由市、区县两级政府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在这样的背景下,崇明县某镇成立了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调整工作。陆某作为镇经济发展办的工作人员,要求协助企业负责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

    某化工厂原本是镇上集体企业,1997年转制时,茅某等人出资十余万元将其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但转制后,由于经营状况不佳,从2000年起几乎处于停产状态。

    2006年,茅某写信给镇领导,谈了工厂严重亏损的状况。之后,镇领导将信转交给陆某,也就是在2006年下半年,陆知道了化工厂的情况。当时化工厂拖欠外来农民工工资,工人吵到镇政府。为平息矛盾,镇政府先行垫付了这笔资金。

    除了拖欠工人工资,之前企业购买原材料的欠款、化工产品的实验费用等都让化工厂负债累累,茅某只能东躲西藏,到处筹钱。2006年、2007年,茅向陆先后借了76万元用于归还化工厂债务。

    在接到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后,陆想到了这家化工厂,一方面想借这次机会,通过政策资金上的扶持来帮帮企业,同时也为了让自己借出的70多万元能够顺利收回。于是,陆在明知道化工厂已经停产的情况下,仍通知茅某将企业的申请材料准备好。事实上从2000年开始,化工厂就已经不再生产,但为了不让工商执照和税务执照过期,每年年检化工厂都会将上年度的会计报表抄一份,因此从营业执照上看,化工厂还是正常运转的,但其实早已变成了一个空壳公司。

    茅接到陆的通知后,开始着手准备申报材料。由于工厂已经停产,没有实际能耗,因此茅在地摊上购买了一些买煤、用电的假发票,夸大了工厂的煤电能耗,以求获得更多的节能减排扶助资金。

    茅很快将准备好的资料交给了陆。陆作为第一道关口,主要负责的就是资料的收集和初步审查工作,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但陆在明知道能源发票系造假的情况下,仍将材料报了上去。为应付上级领导的检查,陆及其领导龚某亲自陪同检查员考察了企业的生产线,确定工厂已经停产,并编造了一套企业发展规划,以应付检查。

    顺藤摸瓜又逮“蛀虫”

    由于本案涉及节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审核发放,在上海尚属首例,崇明县检察院专门从档案馆调阅了上海市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所有文件、资料,并多次派人赴市经委了解补助金申报、审核、发放流程,进一步确认了乡镇经济发展办是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把关部门。

    同时,崇明县检察院对该镇所有停产无能耗企业全面摸底,从而掌握了另一家造纸厂涉嫌违规申报专项补助资金的线索。

    这家造纸企业由于生产设备陈旧、成本较高、产品不适应市场需求,2005年起生产就开始萎缩。厂长陈某2006年初从陆某那了解到节能减排政策后,便决心关闭造纸厂。

    2007年五六月,陈厂长按照陆的要求开始准备申请资料,但由于上海市2007年度的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任务已经完成,陈的造纸厂申请被转入了下一年度。2008年的申请经过调整后,要求提供2007年能耗发票,但造纸厂2006年就关闭了,2007年已经没有能耗,于是陈厂长找人伪造了工厂2007年的能耗发票,然后将假发票上报给陆。陆当时早知造纸厂已经停产没有能耗,但看到陈拿来的2007年假能耗发票,什么也没说便收下了。

    之后的申请过程因为有陆某和龚某的“协助”,完成得比较顺利。2009年2月份,下发的扶助资金陆续到账,最后化工厂获得了508.3万元,扣除欠政府的43万元,实际到账465.3万元,造纸厂则拿到了补助资金800多万元。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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