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日召开的天津市第87次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天津市日前编制完成《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提出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及八项主要措施内容。
《治理措施》指出,天津市将实施供热锅炉“煤改气”,到2015年,完成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燃煤供热锅炉改燃或并网改造。将严控新增煤炭总量,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及环城四区建成区不再新建、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到2015年,“十二五”期间煤炭新增量控制在1500万吨以内。
《治理措施》称,将实施“黄标车”治理工程,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统,推广混合动力车和新能源汽车。到2015年,淘汰11.3万辆“黄标车”,到2020年,全部淘汰29万辆“黄标车”。同时,还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风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据天津市环保局局长严定中介绍,《治理措施》对PM2.5、PM10两项指标的改善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15年,年均浓度分别达到51、84微克/立方米;到2020年,年均浓度分别达到47、72微克/立方米;2020年以后力争早日达到新标准,进入达标城市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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