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今后租房要办证备案 是否变相圈钱?

2012年04月11日 16:07   来源:大河网   王献军;李春晓
    一套房子要出租,房东、租客谈好价钱即可,如果政府要对租房行为收税,您觉得应该房东出钱还是租客掏钱?昨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全面启动郑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今后,无论是住宅还是商业用房,房东对外出租都要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下称《备案证》),否则就有可能面临多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处罚。未改造的城中村房屋,暂时不用办理《备案证》。

    【发布】

    出租房屋要办《备案证》

    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李文介绍,根据郑州市政府新出台的《郑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方案》,将以乡镇为基本单位,依托社区,对房屋租赁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按规定,房东出租房屋,要到郑州市房管局办理《备案证》。今年6月30日前,工作人员将逐街、逐院、逐栋、逐层、逐户、逐人进行上门普查,填写《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表》。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档案并录入信息系统,各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根据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动态化的特点,今后,每年的3月~5月都定为‘房屋租赁普查期’。”李文表示,从7月1日起,专项治理行动正式开始,对于出租房屋中的私搭乱建、危险房屋和偷税漏税、违法出租及无证无照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各单位根据部门职责,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或进行整改。

    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由多个部门共同执法依法处罚。今年年底前,郑州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出租要全部登记备案。

    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副处长张丰森介绍,郑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始于1985年,但直到1997年管理才较为规范。目前,郑州市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有6.7万多户,根据调研,其中非住宅的登记备案率接近40%,住宅的登记备案率不到10%。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低,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张丰森表示,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尽管国家规定了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但对不登记的行为,没有规定如何处罚;二是对于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宣传不到位;三是现有规章制度下,出租房屋的税、费比较高,市民抵触情绪大。

    去年年底,郑州市管城区率先启动了对房屋租赁管理的宣传工作,3个月的时间里,有6000多个单位和个人主动申报了房屋出租情况。

    【算账】

    租房成本增加不少

    租赁的房屋登记备案后,都需要缴纳哪些税费?东方今报记者请郑州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计算。以一套60平方米、月租金1000元的住宅为例,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

    税:1000×13%,即130元;价格调节基金:1000×1%=10元;租赁手续费,50~80平方米的房屋每宗50元。这样算来,总计的费用为190元。其中,税和价格调节基金是根据租赁合同的期限,按租赁期的租金总额收取,手续费是一份租赁合同收一次。

    非住宅的计算更复杂,工作人员称,非住宅的税费约为租金额的33%。这也意味着,一套月租金5000元的门面房,税费标准约为1650元。

    【声音】政府是在变相圈钱?

    对外租房的郑州市民金先生说,如果要缴税肯定还得租客出。而在郑州市农业路上租房住的小陈则认为,政府规范管理可以,合同期内一次收几十元管理费就行了,每月都缴税实在受不了。更有网友质疑:是不是政府在变相圈钱,通过租赁税增收?

    对于质疑,张丰森表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政府的目的不是处罚、收税,而是希望通过开展综合治理,重点解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低、流动人口管理缺位、“城中村”险房违法出租、偷税漏税等问题,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我们也觉得房屋租赁费有些高,目前正在和税务部门协商,尽量减轻市民租房的负担。”张丰森说,下一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在东、西、北三个便民服务大厅中增设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窗口。按规定,受理申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

    据记者了解,目前,郑州市区148个城中村,有2/3已经完成改造,剩下的也计划在未来两到三年内完成。未进行改造的城中村,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暂时还不纳入房屋租赁联合管理范围。

    ■评论

    租个房要缴多少税和费  

    租个房要缴多少种税?房产税、营业税、所得税……你可能还没闹明白这里面有多少税,如今又多了项住房租赁手续费。

    像人口普查一样做房屋普查,对于出租房屋都要求办证,今年年底前,郑州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出租要全部登记备案——这是郑州市房管局新近出台的规定。

    房屋租赁全部要登记办证,无可厚非。按照房管局的说法,这样可以规范租赁市场,解决流动人口管理缺位等问题,还可以解决违法出租等问题。

    但是以规范的名义收费,到底合不合理?收费标准是否经过了物价局批准?房屋出租需要登记备案,这是住建部2011年发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但是,房屋出租备案不等于办证收费,郑州市房管局此举难逃敛财嫌疑。

    目前郑州市出租住宅的登记备案率不到10%,不少人对登记备案心存抵触,他们担心的就是被登记后就要面临一系列收费。

    对于租房者,他们担心的是办证收费后,增加租房成本。当前房价高,很多人只能租房居住。向出租人征收房屋租赁税、租赁手续费等,这些费用最终会摊入房租,转嫁给租房人。

    对于房管局即将开始执行的新规,很多网友并不看好,因为这项工作耗力耗物,另外,多部门联合执法看似严厉,但相互之间的利益难以协调,较难步调一致、执行到位。

    不管怎么说,房地产业一直被地方政府看成是摇钱树,存在着各类名目繁多的税费。规范市场可以用收费作为手段,但不能以收费为目的。(东方今报 )

(责任编辑:龙巍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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