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的调查报告中获悉,2011年,河南省城镇居民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18194.8元,比上年增长14.2%,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8.4%。
报告显示,河南省去年城镇居民四大收入来源全面增长。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超过一成,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长超过五成,人均财产性收入增长近三成,人均转移性收入增长6.5%。从增速上看,河南省城镇居民收入增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是2009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速与全国平均增速持平。
此外,收入差距有所缩小。占调查户总数一成的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7020.5元,增长近三成;同样占调查户总数一成的最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45940.00元,增长超过两成,高、低收入户收入差距由2010年的6.7∶1缩小到6.5∶1。
报告分析河南省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有,工资性收入增长依然是重要因素,河南省去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12039.24元,比上年增长超过一成,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97个百分点;经营性收入增长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位居第二,去年人均经营性净收入2264.36元,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三成;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4937.3元,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9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286.02元,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较小。
(责任编辑:龙巍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