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将文明驾驶、遵章出行纳入日常监督考核。”12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等五大省直机关集体发声,倡议规范公务用车出行,做到居安思危、率先垂范。
当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大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政协办公厅、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联合发出“公务用车树形象、文明礼让我践行”倡议书。这是山东省五大省直机关首次集体倡议公车文明出行。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明春德称,公务用车的社会关注度高,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代表着党委、政府的形象。一次公车交通违法行为,在群众眼里可能会放大到整个公务员群体,放大到一个单位、部门,甚至是党委、政府。
明春德表示,公务用车应居安思危并率先垂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法律法规方面也“不应有丝毫的折扣”,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开“英雄车”、“堵气车”、“带病车”,不出现酒后驾车、挤占公交车道、非法停车超会车、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明春德介绍说,五个省级机关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务用车内部管理制度,将文明驾驶、遵章出行纳入日常的监督考核,与年度评优创先结合起来,通过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两个渠道,确保倡议活动真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截至2012年3月,济南市共有机动车134.5万辆,此前四年间该市汽车增幅达102.67%,小型汽车驾驶员增幅达223.39%,市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针对公车私用及违章出行等违规违纪行为,山东省曾于2011年12月召开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查处公车使用违规违纪行为。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