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居民阶梯电价重点关注三大焦点 冬夏或不同

2012年04月14日 10:08   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耿旭静 叶平生
    昨天(13日),本报报道的广东将在5月中旬启动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的消息出街后,引起广大市民高度关注。在追踪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此前省物价局已经表态,本次阶梯电价改革将保证80%的居民用电价格不受影响。因此,市民们对于阶梯电价的关注点已经集中到基准电量该定多高,第二、三档用电加价收费增加多少,以及广东会不会针对居民冬夏两季用电需求差异,设立冬天和夏天两个不同的基准电量等方面。

  焦点一:

  一档“基准电量”是多少?

  市民建议:

  广东为用电大省 应超200度

  根据此前省物价局透露的内容,本次居民阶梯电价收费改革对80%用电量不超过“起步里程”的居民用户将无影响,“起步里程”内的电价不会涨。一档电量具体设定为多少,成了众多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据悉,2010年国家发改委公布了一份测报数据。据称当时全国有70%的居民月均用电量在110度以下,80%的在140度以下。广东省为全国用电大省,用电量多年来排全国第一。有市民表示,广东作为用电大省,起步电量应该设定得更高,市民黄小姐表示:“广州作为大城市用电多是必然的,三口之家每个月电量两三百度很正常。起步电量要超过200度才比较合理。” 据了解,2010年广州海珠区居民用电约20多亿度,平均一户居民用电一个月超过300度。

  焦点二:

  二、三档提价标准

  市民建议:

  二档涨幅不宜太高

  广东省是否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指导意见,采取二档涨5分,三档涨0.3元的阶梯电价呢?不少市民表示,提价幅度应参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居民阶梯电价能推进居民节约用电,我们很支持,不过第二档用电量最好提价不要太高,提5分钱左右可以接受,重点应对第三档用电大户提价。”

  焦点三:

  会否设立季节电价?

  市民建议:

  夏季用电应更优惠

  广东气候炎热,夏季很长,空调用电量大。不少居民提出,阶梯电价应该考虑广东气候因素,最好根据冬季和夏季设立两个一档电量,避免一刀切。夏天的一档电量应调高,不该和冬天执行同一电量标准。

  “夏季比冬季用电量起码高50%。能否夏季和冬季用不同的一档电量,让夏季用电更优惠。”市民赖先生表示。

  居民用电细算账:

  用电大户影响大 用电越多价越贵

  假设广州实施的居民阶梯电价方案为:第一档电量为200度以内,不提价;第二档电量为200度~400度,每度电加价5分钱,每月电费将最多增加6元;第三档电量为400度以上,每度电加价0.3元。若家庭B用电量在400度,每月电费将增加10元。若家庭C用电量在600度,电费增加70元。 

  可以看出,虽然家庭A、B、C各自用电量差距为200度,但多交的电费却发生了很大变化。家庭A在假设方案下不需要多交钱,家庭B比家庭A仅增加了10元的电费,但家庭C比家庭B却增加了60元电费。

  (此方案为假设,不代表任何官方方案和意见。)

  居民有话说:家庭人口不同一档电量标准应调整

  在采访中,不少家庭人口较多的市民都向记者表达了一种担忧,害怕将来实施阶梯电价后,电力部门会按一刀切按户收费,从而对他们人口较多的家庭造成不公平。市民建议,不能一刀切按户计收阶梯电费,应该增加人口数量的考虑,根据每户家庭人口数的增多,设定不同的基准电量。

  除了家庭内部直接用掉的电外,每户家庭每个月还有一定量的公摊用电。有市民表示,如果将公摊用电量也计入每户用电量,起步电量就掺了水分,建议公摊电费能否不计入用电量。

  在国家发改委的征求意见稿中就明确了要推广峰谷分时电价。国家发改委曾表示,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可由居民自行选择。不少居民建议,能否在峰谷分时电价的基础上区分阶梯,这样更有利于合理用电。

  物价部门:

  全省阶梯收费后

  不实行统一电价

  据了解,目前广东各地市执行的居民生活电价各不相同,广州的电费标准是居民用电每度0.61元。此次居民电价阶梯收费改革后,仍不会实行全省统一价。对此,省物价局表示,他们将“充分考虑广东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尽量减轻电价改革对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居民用电实施阶梯收费的事情,依照权限将由省物价局组织召开相关听证会。”他们将在省物价局组织的听证会审议通过居民阶梯电价调整方案、并报省政府同意实施后,组织落实好广州的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促进节能减排。

  历史回顾:

  发改委曾经

  推过2套方案

  2010年10月份,国家发改委还曾经公布过2套居民阶梯电价方案草案,对外征求社会意见。

  其中,方案一的居民户三档用电量分别为每月110度、210度和210度以上,第二、三档用电收费标准分别是在第一档电费基础上加价每度电5分钱和0.2元;方案二则将居民户三档用电量分别设定为140度、270度和270度以上,第一、第二、三档用电收费标准分别在现行电费基础上加价每度电1分钱、5分钱和0.2元。伴随着这2套方案草案,发改委当时还公布了一份测报数据。据称当时全国有70%的居民月均用电量在110度以下,80%的在140度以下。

  政协委员韩志鹏:

  关键要看基准电价

  标准定在什么水平

  “广东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明确提出基准电价不上涨,比起之前广州阶梯水价的做法,显然体贴老百姓多了,也更为公平一些!”昨天,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提醒,对于本次阶梯电价改革听证,关键是要看政府将第一档(基准)电量标准定在什么样的水平,“要关注”。他认为,无论是从广东地处南方的气候特点,广东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是广东人的用电习惯而言,广东在推进居民阶梯电价改革的进程中,在设定基准电量标准时,绝对不能采用国家发改委确立的全国平均数值,“广东绝对远远不止那个数值。”

  国家发改委指导意见:居民阶梯电价拟分三档

  第一档电量 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 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 95%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 提价不低于5分

  第三档电量 5%的高用电量用户 提价约0.3元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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