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20年累计缴存1989亿 受益324万人

2012年04月18日 13:49   来源:广州日报   赖伟行
    广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20周年累计缴存额1989亿元缴存职工突破324万人

     20年前的4月,随着《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试行办法》在市区范围内全面试行,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式建立。20年过去,最新数据显示,广州住房公积金的历年累计缴存总额已经达到1989亿元,缴存职工突破324万人,位居全国前列。

    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独家采访时透露,今年广州将继续扩大公积金制度的覆盖受惠面,更计划到2015年,公积金归集、贷款等主要指标比“十二五”初翻一番。

    权威解读:

    去年新增缴存职工30多万人

    “近年来广州住房公积金的新增归集额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我们也加大了对企业的督缴力度,去年新增缴存职工30多万人,创下了历史新高。”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卫兵说,“十二五”期间,广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贷款等主要指标计划要实现翻一番的目标,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

    逐步推出网上办理业务

    夏卫兵透露,公积金中心计划推出各类网上办理业务,比如网上预审核提取资料,这是指由职工在网上提交相关提取资料,可审核确认购房、租房行为的真实性后,再通知职工到相关网点现场提取,为职工节省时间。

    另外,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也计划推出贷款担保“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流程,缩短贷款时限。

    记者了解到,目前除了黄埔区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各区都已设立了直属业务网点(办事处或管理部)。目前中心直属网点业务量已经占全市业务总量的1/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尽快完成黄埔管理部组建并开办业务。

    如今:

    累计提取公积金1200多亿元

    根据目前广州的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等均可申请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低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共有近600万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1200多亿元,80%以上用于住房消费;共向近25万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累计超过700亿元,支持购房面积近2000万平方米。

    当年:

    最初缴存额只有几十元

    “中国第一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是上海,广州是最早建立的几个城市之一。那时全市第一个月的缴存额只有几万元,缴存职工每个月的缴存额只有几十元。”现任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的朱凯华说。

    朱凯华记得,从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第二年开始,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职工都把新制度的建立当作一件好事,“毕竟大家多了一份住房工资。以前住房公积金的业务都由建设银行承担,仓边路的建行网点经常人头涌涌。”

    首笔公积金贷款不足6万元

     1999年1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办法》颁布实施,按规定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以在本市购买的自住普通住房作抵押,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历经数次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已由1999年的16万元,提高到目前的50万元,且两人或以上最高可贷80万元。

    据了解,13年前广州发放的第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金额不足6万元,月供更是不到500元。如今这笔贷款早已提前还清,但相关记录却见证了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变迁。

    链接:

    公积金缴存提取制度变迁史

     1995年6月,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职工本人基本工资调整为职工工资总额。

     1997年6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5%调整到7%,并分三个档次缴存。

     1998年4月,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再次调整,职工月均工资1200元及以上的单位,按8%缴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按7%缴存。

     2000年1月,在原提取条件上增设3种情况: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20%的;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满50岁、女满45岁的下岗职工也可提取公积金。

     2006年4月,把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在5%~20%的范围,并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为上限,对月缴存基数实行封顶。

     2008年11月,规范公积金提取行为:买房提取的,房屋产权转移后不能再提取;租房提取的,月提取额不超过当月租金、不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2倍的30%等。

     2010年11月起,已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可以办理定期转账支付。

(责任编辑:龙巍洋)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