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发挥对台优势,努力开创闽台交流合作新局面。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发挥“五缘”优势,加快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
深化经贸合作,实现互利双赢。深入实施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取闽台更多合作项目列入后续协议。促进闽台产业发展规划衔接,拓展产业对接领域,提高产业合作水平。充分发挥台商投资区、农业合作试验区、林业合作实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对台园区的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快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扩大闽台金融合作。积极推进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密切两岸旅游合作,扩大“海峡旅游”品牌影响力。
推动两岸交流,增进民间往来。以祖地文化、宗亲文化为纽带,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与台湾各界的往来,增强两岸的民族和文化认同。突出民间特色,密切基层互动,继续办好海峡论坛,更好发挥论坛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品牌作用。加强闽南文化生态和客家文化生态保护,推动妈祖文化等民间信仰交流,推进人才、科技、教育、卫生、体育以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防灾减灾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加强通道建设,构建综合枢纽。打造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的综合枢纽和主通道。加强对台海上客货直航航线和两岸空中直航航点建设。加强闽台口岸通关和港口合作,推动闽台运输业、仓储业、船舶和货运代理合作,推进两岸通讯枢纽建设,做大对台邮政和物流,促进货物往来便利化。争取两岸相关机构来闽设立办事机构,推动我省成为两岸事务性商谈重要协商地。
(五)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广泛凝聚民心民智民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形成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良好局面。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方面取得更大成效。加强对统一战线的领导,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不断健全、形式不断丰富、渠道不断拓展。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健全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有效保障公民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的积极性。
全面提高依法治省水平。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经济领域立法,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做好涉台立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基层司法建设,保证公正司法。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提高全省人民的法律素质。
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增强海防、人防能力。弘扬双拥优良传统,全方位支持部队建设,落实拥军优属政策,深入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六)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提高文化软实力。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打牢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大力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力争更多城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让团结友爱、奉献互助蔚然成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加强报刊、广播、电视等重要新闻媒体建设,大力弘扬主旋律。加强网络管理,使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
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倾斜,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文化事业财政投入自然增长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化、社会化。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特色文化的保护传承。着力培育一批知名文化品牌,增强福建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着力点。优化文化产业区域布局,加快集聚发展,突出地区特色和资源优势,打造一批有规模的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集群,建设一批带动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培育一批有实力的龙头骨干文化企业。加大对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工艺美术等十大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
推进文化改革创新。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完成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扩大文化消费,推进文化产业与科技、旅游、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把我省建成全国重要的文化旅游中心。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加大文化创新创造力度,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文化改革创新必将迎来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春天。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拓宽公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依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继续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健全社会关怀帮扶体系,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
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全面提高城乡基层组织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切实把社会管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末梢,逐步推行社会管理“网格化”。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实现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根本保证。
(一)坚持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面对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任务,我们要弘扬古田会议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求,落实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提高学习力。要树立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领导班子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发挥全委会作用,切实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坚强集体。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符合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以及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大力培养年轻干部,同时重视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推进干部交流。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注意培养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把人才作为福建发展的第一资源。以高层次、高技能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推动各类人才向内陆山区流动,到农村和基层就业创业。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把招才引智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考核体系,舍得投入,既求所有、更求所用,让各类人才在福建大显身手、大展宏图。
(三)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我们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继续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力度,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全覆盖,扩大规模以下企业党组织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继续坚持党建带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改进工作方式,健全以“168”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向詹红荔等先进典型学习,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关心爱护长期在一线和艰苦岗位工作的党员和基层干部。
(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群众的意愿。要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更多地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推行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制度,下基层接待信访、现场办公、调查研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接地气”、“交朋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五)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加强党内监督与行政监察,充分发挥党外监督、专门机构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制度执行力,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严肃行政问责。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守廉政准则,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同志们!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是八闽儿女的热切期盼,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崇高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团结和带领全省人民,开拓进取,奋力拼搏,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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