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报人大审议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量提高到26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水
第一阶梯
水量26立方米
价格1.98元/立方米
非居民生活用水
3.46元/立方米
特种用水
20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计收
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每户每月用水量
26立方米及以下的,按基本水价计收
27立方米以上至34立方米部分,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水费
34立方米以上部分,按基本水价的2倍计收水费
听证方案一:
市自来水公司核定净资产利润率6%
第一阶梯水价为2.02元/立方米
综合水价为2.57元/立方米
上报方案:
市自来水公司核定净资产利润5.2%
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1.98元/立方米
综合水价为2.53元/立方米
听证方案二:
市自来水公司核定净资产利润率4%
第一阶梯水价为1.92元/立方米
综合水价为2.45元/立方米
广州水价调整方案有了明确信息:市政府昨天向市人大常委会作的《关于广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情况的报告》显示,调整方案对水价听证会2个方案采取折中处理,确定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为1.9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3.4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20元/立方米。
广州市物价局此前召开的水价听证会提供了两个方案: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为2.02元/立方米,综合水价为2.57元/立方米;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为1.92元/立方米,综合水价为2.45元/立方米。
广州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昨天在报告中介绍说,根据听证会参加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及企业可持续发展需要,按照综合水价增幅不超过50%、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不超过2元修改标准,采取了折中的方式确定完善修改方案。
新方案将居民用户第一阶梯水量提高到26立方米,第二、第三阶梯用水量相应提高。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第一级水量级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及以下的,按基本水价计收水费;当某一抄表周期居民生活用水量超过26立方米但未达到27立方米时,按26立方米计算;26立方米至27立方米之间的小数位水量将计入下一抄表周期。
广州现行水价2006年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1.32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1.61元/立方米,工业用水1.83元/立方米,经营服务业用水2.71元/立方米,特种用水3.38元/立方米。
按照最终修改方案,市民最关心的基本水价也就是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为1.98元/立方米,比现行1.32元/立方米提价0.66元,涨幅正好达到50%。
此外,新方案还要求消防、环卫、绿化用水应装表计量,按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费。
自来水公司年增收7.55亿
罗家祥表示,按新方案,市自来水公司核定净资产利润为5.2%,综合水价为2.53元/立方米,年销售收入将从18.05亿元提高到25.6亿元,增加7.55亿元。
自来水公司新增收入如何安排?罗家祥说,水价调整后的新增收入将主要用于几个方面:一是为市民提供供水服务,进一步加大保障城市供水配套设施投入,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弥补上次调价后增加的水资源费、动力、原材料成本等;三是弥补饮水工程、水厂改造等形成的新增资产所增加的折旧成本及利息;四是弥补历年亏损共10.7亿元;五是继续实行一户一表改造;六是投入扩大再生产。
困难家庭享优惠
罗家祥说,要提高水费的征收率,未经市政府同意,各部门不得随意减免水费。
但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用水不受影响。新方案规定,对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实行优惠: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仍按0.7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按第一阶梯计收水费。
(责任编辑:龙巍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