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看病 今起可享"二次报销"

2012年04月23日 15:49   来源:北京晚报   蒲长廷
    在基本医保基础上,今起职工门诊、住院治疗费用将获“二次报销”,惠及360万人。各项累计报销最高额为100653元,报销比例可达80%。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今起《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正式实施。市总工会副主席、新闻发言人潘建新表示,此项计划采取普惠制原则,凡参加北京基本医保,所在单位向市总工会上交工会经费,并由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会员均可参加,享受互助保障。

    该计划依据北京基本医保政策规定,门诊、住院治疗的“自付一”费用可获医疗补助。从起付线至封顶线部分,报销20%;封顶线以上部分,按40%-80%报销。

    目前,门诊医疗起付线为1800元,住院医疗起付线为1300元,二次以上住院为650元。职工医保年报销封顶线达30万元,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0万元,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0万元。

    各项累计报销最高额为100653元,同时保障计划的申领审核程序简便。参加计划的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由市总工会互助保障办事处协同市社保中心审核批准,审批后由互助保障办事处向职工给付报销款项,并通知职工本人。

    此前,市总工会分析了当前部分职工因病致困的现状,针对职工因一般疾病门诊治疗、重病大病住院治疗或意外伤害治疗等情况,以互济互助的方式为职工提供医疗互助保障,制定保障计划,并在全市职工中推广。

    据了解,目前北京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为:门诊治疗费报销70%、住院治疗费报销85%。

    保障范围 类别  保障范围 保障 最高保障额

    比例 

    起付线至封顶线 门诊医疗 0-8460元 20% 1962元

    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 住院医疗 0-44805元  20% 8961元  

    封顶线以上医保报销 门诊医疗 0-50000元  40% 2万元

    后“自付一”部分  住院医疗 5万元以上- 60%  3万元

    10万元 

    10万元以上- 80%  4万元

    15万元

    合计 100653元

    自付一:指职工年度产生的医疗费在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但按基本医保规定不予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那部分费用,包括基本医保起付线以下部分及超过起付线以上应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部分。

(责任编辑:龙巍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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