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南京市民政局下发《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将通过一系列举措,使南京的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
据悉,在养老保障方面,南京将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试点工作,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高龄老人养老补贴制度,到2015年时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南京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也叫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试点业务,使老年人基本生活有切实可靠的收入保障,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