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会回应仁爱基金事件 称志愿者办主任系临时工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红会回应仁爱基金事件 称志愿者办主任系临时工

2012年04月27日 14:59   来源:新华网   
    捐赠程序如何?账目怎么走?

    时进龙:没有公章,没有文件,所以志愿者办没法给谁发函,出具票据红会:捐赠应先报方案,然后立项、报批提到捐赠程序时,时进龙曾说:“我打报告给人家一说,人家就拨下来了。”而其办公室工作人员也曾说:“我们主任一个人说了算。”

    而昨天,本报记者再次采访他时,今年57岁的时进龙自称是三家企业的股东,“并不缺钱”,之所以搞公益,是价值观使然。

    对于在捐赠中不给受捐企业发公函,整个过程没有票据的问题,时进龙称,这是有客观原因的,当时在成立这个办公室的时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只给下了一个文,“公章也没给”。没有公章,没有文件,所以志愿者办没法给谁发函,出具票据。

    但据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李晓东说,他们如果要捐赠,一般是由下面报方案,然后立项、报批,等上级部门同意后才能拨款捐赠,实际上,时进龙没有一次向上申报过,就自做主张捐赠了。但如果这些购买自行车的钱真是时进龙自己的也就罢了。

    志愿者能否募集资金?

    专家:既然中国红基会允许志愿者办募集善款,就应严格监管

    昨日,记者看到一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对时进龙的任命书。这份文号为【2009】9号文件中通知显示:成立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仁爱基金”志愿者办公室,主要负责事业发展中心“仁爱基金”下属志愿者的发展和管理,并面向社会筹集善款。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屈建国认为,首先,事业发展中心聘任时进龙为志愿者办公室主任,就应该对其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事情发展到“1年捐赠了万余辆自行车,网络上处处都有时进龙代表红十字会捐赠自行车”的新闻,而事业发展中心仍然不知道,显然,事业发展中心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如果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比如查实时进龙用募捐的钱购买自行车),事业发展部有关人员就涉嫌渎职犯罪。

    其次,让实为志愿者的时进龙代表红十字会去募集善款,就给他挪用善款创造了机会和可能。目前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志愿者是否能代表红十字会募捐,但是,这种做法还需商榷、谨慎。

    最后,中国红十字会应吸取教训,加强管理。从郭美美事件后,公众对于红十字会乃至整个慈善事业的公信力降到最低点,这种公信力恰恰是慈善事业的基石,真不知道没有公信力的慈善事业能走多远?

    昨日,本报记者分别采访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和时进龙。事业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吴昂坪称,时进龙曾是他们聘任的志愿者办公室主任,但是已经到期了。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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