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详解阶梯电价听证方案 提价收入不用于增加利润

2012年04月27日 20: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刘烨 岳佳综
    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听证方案27日公布,该省物价局共提出两套听证方案,8成居民用电将不会受到影响,两套方案都对“低保户”、“五保户”有政策倾斜,121万户家庭将受益。

    近年来,随着能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显,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攀升,推动电力价格上涨,2003年以来广东省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提高了16.04分/千瓦时,但居民电价一直为每千瓦时64.26分未作调整。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目前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通过交叉补贴,即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导致经济条件好、用电较多的家庭享受补贴越多,既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不能合理体现电能资源价格,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结合广东夏季用电较高的实际情况,该省物价局提出两套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方案。其中,方案一全年实行统一电量分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210度,此部分电量的电价不作调整;超过的分两档涨价,分别上涨0.05元/度和0.30元/度。

    方案二考虑广东居民用电的季节性特点,将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5月-10月)和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其中夏季第一档电量240度,非夏季170度;超过部分的涨价幅度与方案一相同。

    方案同时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了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这一政策可使该省121万户“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受益,而此项政策合计每年免费电量金额约1.4亿元人民币。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范围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该省80%“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电费支出不受影响。

    物价部门指出,实行阶梯电价后增加的收入,不用于增加电网公司的利润,而是全部用于弥补去年12月上网电价调整等成本增支因素、降低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云浮市的居民电价水平、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设置免费用电基数进行补贴。

    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将于5月16日下午在珠江宾馆召开。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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