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对保健品"坑爹"负责

2012年04月28日 11:14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郭文婧
    江苏省南京市天山路上一位年过九旬的张老先生过世后,他的家人发现,老人生前在两家保健品公司推销下,买了十余万元的保健品,过世后还留有九万元的保健品寄存单。张老先生的儿媳称,这些保健品老人要再吃十多年才能吃完。(4月26日《扬子晚报》)

    活着的时候,钱被保健品“骗”去了;死了,保健品却还没有吃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剧。

    工商说,你情我愿的买卖,没有办法界定是否违规,但提醒老人们能够理性消费,作为家人,也应该及时注意到老人的购买行为。至于推销的过程中,有没有夸大功效,有没有死缠烂磨,有没有强行销售,虽然也可能找到证人证言,但毕竟去世的老人不会开口说话,工商部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只能批批而已了。但我想,面对着如此巨额没吃完的保健品,老人走的时候,未必是安详的、平静的。

    老人在世的时候,能有如此巨款购买保健品,如果这些钱都来自孩子们的孝顺,那是应该表扬一下孩子们的。但是,直到老人去世之后,才知道还剩下这么多的保健品遗产,至少说明老人和孩子们的精神交流很不充分,孩子们又确实需要好好检讨一番。物质是基础,让老人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固然没错。但人是社会动物,有强烈的爱、尊重与交流的需要,在物质孝顺的基础上,更要从精神上孝敬老人,让他们快快乐乐地安享晚年。但是,随着老年社会的来临,孩子们的负担越来越重,为了生活不得不在外打拼,照顾老人的时间相对减少。这个矛盾如何解决,是值得社会思考的问题。

    但像发生在张老先生身上的事情,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有所作为。在一些发达国家,由于社会服务的健全与发达,老年人多数都有自己的保健原则和理性判断,发生这种非理性购买保健品的事情,很少发生。同时,由于法律体系的健全,虚假广告宣传、讲座推销、上门推销等,也很少发生,老年人误中“骗局”的几率也少很多。在养老社会化的趋势下,我们的老年工作亟须加强,不能将类似的责任全推给家人;在法制化的背景下,那种夸大功能的虚假宣传,那些打着关爱老人幌子行推销之实的开会、讲座、旅游、免费试用等手段,也应该得到明确规范,不能简单一句“没有办法界定是否违规”打发。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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