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嘉兴、浦江、永康水质不合格遭重罚

2012年04月28日 14:14   来源:钱江晚报   孙燕 邵甜
    浙江省环保厅昨天公布了2011年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的考核结果。因交接断面考核不合格,乐清市、嘉兴市市区、浦江县、永康市四地被通报,除了遭受10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重罚外,同时实行区域限批。

    考核结果共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杭州市区的断面水质为合格。

    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主要考核地区的出境水质,考核的指标有三项,分别是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如这三项指标有一项没有达到水质目标要求,劣于入境水质,且考核指标与上年相比变差了,就确定为不合格水质。自2009年开始纳入生态省建设考核体系后,一直由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负责共同考核。

    浙江省环保厅昨天同时通报了四地不合格的原因和处罚措施:

    被重罚500万元的永康市,主要是城镇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偏低,镇村一级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脱氮除磷效果普遍不理想,且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依据规定,它被停止审批、核准增加氨氮、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和新的大宗取水项目,停止设置新的入河排污口。

    被罚200万元的浦江县,则是受当地水晶、电镀、造纸、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之累。虽然其整治提升已启动但还无实质性进展。此外,浦江县畜禽污染整治进展滞后,畜禽污染依然严重。依据规定,它被停止审批、核准增加CODMn(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和新的大宗取水项目,停止设置新的入河排污口。

    被罚100万元的乐清市,原因主要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滞后、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入河;中国最大的鲨鱼加工基地,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依据规定,它被停止审批、核准增加CODMn、氨氮、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和新的大宗取水项目,停止设置新的入河排污口。

    被罚100万元的嘉兴市市区,则主要是因当地畜禽养殖总量有所增加,仍有许多畜禽养殖废水未经处理就近排放到内河。依据规定,它被停止审批、核准增加CODMn、氨氮、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和新的大宗取水项目,停止设置新的入河排污口。

    设区市:宁波市、台州市、丽水市

    设区市市区、县(市):淳安县、宁波市市区、宁海县、温州市市区、文成县、海盐县、新昌县、三门县、青田县、景宁县、龙泉市。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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