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揭开信息泄密案利益链 放风可获好处费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记者调查揭开信息泄密案利益链 放风可获好处费

2012年05月01日 13:50   来源:法制晚报   
    秘密知悉人

    可以用宏观经济数据“变现”

    对于来自政府机关的秘密的知悉人来说,宏观经济数据是可以“变现”的。

    一位检察官透露,一份翔实的经济数据卖个四五十万都不成问题。因为它给机构投资者带来的利益远大于此。

    “而且,一份数据是可以群发给很多人的,相当于可以‘卖’很多次。”他说。

    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接受采访时曾透露:有的秘密知悉人通过参加证券机构举办的讲座、恳谈会等,获取高昂的“讲课费”;有的和证券从业人员“合作”,由其指导买卖股票,获取利益。

    有媒体报道,某些金融部委干部出席饭局是有“价码”的。在饭局上随便谈谈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的个人看法,就有“五位数”进账。

    公关公司

    负责牵线搭桥从中获利

    “一般来说,有能力获取信息的都是一些规模较大的机构。”证券业内人士王刚(化名)告诉记者,一些机构的“经济学家”就担负着跑关系、拿数据的任务。

    一些“没能耐”的机构则只好四处求人。于是,公关公司有了新的生财之道——利用人脉提供“有偿服务”,给需要经济数据的一方和掌握经济数据的一方“牵线搭桥”。

    “级别不高、但经常能接触到宏观经济数据的公务员,例如领导秘书等,在圈子里很受追捧,因为他们既能透露信息,同时受到的监督也较少。”王刚说。

    ●证券业说法

    老乡、校友结圈子“互通有无”很常见

    “以老乡、校友身份结成圈子传递涉密数据,互通有无,业内早就有这种现象。”一位证券业内人士透露。

    该人表示,之所以这些人肆无忌惮,是因为“法不责众”;而“法不责众”与能获悉涉密数据的人员、部门过多有关——

    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核算司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负责每月发布统计数据,这些数据在公布前,需要在局长办公会上讨论,而数据还将抄送给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多个单位。

    “数据是一样的,如果不深究,根本查不出来是哪个单位的哪个人泄露的。”该人说。

    据了解,在去年查办“泄露经济数据系列案”之前,国内尚无对这种行为追究刑责的先例。

    ●法律专家看法

    利用涉密信息“短线获利”涉嫌内幕交易

    多名法学教授认为,现有法律缺乏对非法获取秘密数据并获利者的责任追究。

    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相关机构提前获知涉密经济数据后“短线获利”,涉嫌内幕交易,应被处以巨额罚金,乃至追究内幕交易罪的刑事责任。

    他表示:“经济数据泄露会对相关领域造成很大波动,不但让某些人非法获利,还让很多人无辜受损。利益受损者有权对非法使用经济数据的机构或个人提起民事索赔诉讼,国家也应该支持他们。”

    ●保密局说法

    保密局副局长承认保密管理薄弱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有保密制度,行里全体人员都要签署保密协议。但记者注意到,在伍超明和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中,银行虽然反复强调“要保密”,但从头到尾都没提到“泄密是犯罪”。

    另据知情人透露,伍超明案中的涉密材料,均未标注密级(按照法律规定,秘密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级别,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与所泄露内容的密级直接相关)。

    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接受采访时承认:“一些部门在涉密经济数据保密方面管理薄弱。”

    据悉,如今国家保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政府部门改进工作,如缩短涉密经济数据的发布时间、取消数据公布前的会商机制等。

    ●海外借鉴

    美国对重要宏观经济数据的保密十分严格。

    除了联邦统计机构外,明确可以提前获得数据的只有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和总统,其他人员如要提前获得信息,则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并承诺不会提前公布或者使用数据。但即便如此,其他人员也只能在官方公布之前半小时获取数据。文/实习记者毛占宇记者付中闫新红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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