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人大代表欠债150余万多年不还 房产被查封

2012年05月03日 17:26   来源:中国江苏网   
    “老赖”韩大伟竟然是辽宁省丹东市人大代表,他借江苏庾先生159万多年不还。日前,江苏吴江法院在丹东市振兴区法院的配合下,查封了韩大伟的房产,并将房产判归庾先生,顺利执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吴江人庾先生和韩大伟是多年的生意伙伴。2001年,韩大伟以急需进口朝鲜丝绵为由,向庾先生借款159万元,承诺一个月内归还。结果到期后韩大伟又以种种理由迟迟不予还款。几年间,庾先生先后数十次往返于吴江与丹东之间,159万一直没有要回。经诉讼,吴江法院判决被告韩大伟归还借款,并于2011年2月强制执行。

    因韩大伟在丹东居住,主要财产也在丹东,吴江法院委托丹东市振兴区法院代为执行。丹东市振兴区法院立案后迅速进入执行程序,一边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一边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房产等财产。

    没想到,韩大伟居然还是丹东市人大代表。在执行中他先是提出与申请人的债务数额不对,后又提出吴江法院审判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继而向苏州中院、江苏高院提出申诉,拖延振兴法院执行。他的申诉被苏州中院、江苏高院驳回后,又利用丹东市人大代表的身份给振兴法院执行设置各种障碍。

    鉴于此,振兴法院与吴江法院协商后,双方决定对韩大伟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吴江法院执行人员先后两次奔赴丹东,对韩大伟房产进行现场查封。

    2011年11月,经过三次拍卖,韩大伟的房产均流拍。今年4月,吴江法院裁定将韩大伟的房产以以物抵债的方式归庾先生所有。在执行过程中,振兴法院给予了大力协助。拍卖前,韩大伟不愿迁出房屋,执行局长林群率20余名法警将韩大伟房内财产清出;执行中需张贴的封条、执行公告等,也均通过邮寄方式,由振兴法院代为张贴。在房屋交付庾先生时,韩大伟再次指使社会人员阻挠执行,振兴法院再次出动警力,保障了房屋顺利交付。

    至此,一起历时多年、困难重重的案件顺利结案。庾先生对两地法院的公正执行表示了由衷感谢:“两家法院秉公执法,为我讨回十多年前的血汗钱,感谢吴江法院!感谢振兴法院!”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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