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北省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省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8%,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9%,能耗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9.8%、12.7%、12.7%和13.9%。
规划提出,到2015年,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耗增幅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明显下降,主要耗能设备能效大幅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显著好转,部分行业能源利用、污染物排放水平和部分汽车、电动机能效指标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将通过三个途径。结构节能减排,河北省将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根本举措,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节能3150万吨标煤。力促低耗能、低排放行业快速发展,到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提高10.2和6.8个百分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能源结构,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6%。工程节能减排,5年全省将实施节能技改项目2500项以上、重点减排工程1000项。管理节能减排,将推行精细管理,按照能耗排污总量逐级分解,按照时间进度精确算账;完善制度管理,用3年左右时间,重点耗能排污企业全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完备有效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强化信息管理,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
推进六大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业领域,以冶金、电力、建材、石化、化工、煤炭等六大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到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力争比2010年下降22%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15%、15%、25%和30%以上。建筑领域,确保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所有新竣工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15年,全省城镇节能建筑在建筑面积中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交通运输领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建设,开展低碳交通城市试点,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开展老旧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试点。农业农村领域,完善农机节能标准体系,推进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到2015年,农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2%。商用民用领域,推进商业、旅游、餐饮等行业节能减排,2015年商贸流通业单位营业收入能耗比2010年下降15%。公共机构领域,完成办公建筑节能改造150万平方米;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用车油耗定额管理,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能耗定额管理制度。
将实施十项重点工程,它们分别是:“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双千”企业节能减排工程,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重点行业、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烟气脱硫脱硝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
规划提出,各设区市政府要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指标。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