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业务力争今年9月底前上线

2012年05月10日 10:53   来源:南方日报   
    深圳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望在9月底前上线,贷款额度将与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夫妻可贷额度可以累加。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住建局获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贷款规定》)征求意见已经展开。

    主要解决职工自住房问题

    在起草《贷款规定》的过程中,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在充分借鉴国内大中型城市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主要商业银行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考察,深入了解深圳市房地产按揭市场的实际情况、广大按揭客户的实际诉求以及保障性住房对贷款的需求。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一期)涉及到的相关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正式上线。

    对于广大缴存职工而言,最为关心的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覆盖人群有多广、可贷额度有多大、可贷期限有多长等实际问题。在《贷款规定》中,上述问题都有具体规定。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立足于解决职工自住住房问题,致力于通过直接提高职工支付能力解决住房问题,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

    已购房职工商业贷款

    未来可转公积金贷款

    对于已购房职工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将根据国家、省、本市住房政策以及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情况,由公积金中心在《贷款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拟订实施方案,报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在贷款制度设计中,该负责人透露,深圳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作为统一的整体考虑。贷款额度将与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在不超过最高可贷额的前提下,个人公积金账户积累时间越长、余额越多,贷款额度就越大。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话,两人的可贷额度还能累加。同时,在申请人的设置上,人性化的规定“父母可以为共同申请人”,这意味着职工及其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以将职工及其配偶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加上其父母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一起来计算该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此外,深圳公积金贷款制度将充分注重职工权益,注重引入市场资源和机制,相关制度设计在注重资金安全、风险控制的同时,以便民、利民为原则,从贷款申请人流程方便、受益最大予以考虑。如,深圳将推出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采用商业银行通行的房产抵押模式为公积金贷款的主要担保模式。(曲广宁 欧东勇)

(责任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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