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体透露,房产税确定年内扩大范围,而第二批试点城市极有可能参考上海模式。而羊城晚报记者目前掌握的信息,广东正抓紧研究将目前房地产税收主要从交易环节征收改为主要从保有环节征收,有可能会在新购房产征收。也就是说,与上述提到的“上海模式”不谋而合。
房产税
扩围已板上钉钉
综合各方面的消息,今年年内,房产税扩大试点已是不可逆转。
5月9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在深圳出席一个证券市场投资策略报告会时透露,国务院已经明确今年要扩大房产税试点,但具体城市名单、方案还不清楚,“落地还取决于地方政府配合”。
无独有偶,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表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
而在上月中,广东省房协在广州举办“广州品牌房企新闻发布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吕洪清透露,将多管齐下进一步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其中,正研究将目前房地产税收主要从交易环节增收改为主要从保有环节增收,增加房屋所有成本,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同时,通过提高持有住房成本,使闲置住房回归市场,有利增加市场供应,平抑住房价格。
广东或针对新购住房征税
据媒体披露,未来房产税扩大试点将同时考虑对保有和交易环节征税。财政部已会同国税总局、住建部对重庆、上海两地进行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效果展开评估,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分析人士预计,第二批试点城市在征收方案上参考“上海模式”的可能性较大。
所谓的“上海模式”是指,自去年1月底开始,上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据分析,第二批试点城市很可能主要针对的也是新增购房需求,即使涉及部分存量房,基本居住需求甚至是改善性居住需求也会得到足够的保护,只会对超出面积之外的部分进行征收。对此,秦虹表示,政府调控的目的,是想让市场持续、稳定、活跃,这就需要保护好刚性需求。
而据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广东征收房产税的思路是:有可能会在新购房产征收,暂时不考虑对目前已拥有住房开征。
广东省房协理事赵卓文对此点评:房产税袭来,首先打跑的是有钱人。珠三角豪宅市场2012年的销售前景堪忧。事实上,广东将开征房产税的消息传来,深圳、广州等地“豪宅”价格已立马掉头向下,成为前段时间降价促销的急先锋。(记者赵燕华)
(责任编辑:黄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