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自行印制 香港发票为何难见"李鬼"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商家自行印制 香港发票为何难见"李鬼"

2012年05月16日 09:33   来源:人民日报   李永宁 尹世昌
    发票打假主要靠诚信

    公司和个人有专业操守,一般不接受假发票牟利的做法

    制度设计为假发票留下的空间已经不多。如果有人依然铤而走险,一旦被查处,将受严惩。

    在香港,开假发票触犯制作虚假文书罪。香港法例对企业和个人制作和使用假发票的行为监管和处罚十分严格。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七十二条“制作虚假文书的副本的罪行”列明:任何人制作虚假文书,以欺骗其他人,即属违法,一经法庭定罪,最高可判入狱14年。

    香港税务局发言人表示,香港对假发票的处理非常严格,公司报税时提交虚假的报税表或资料,是蓄意瞒税的违法行为,经定罪后,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港元及加罚相当于少缴纳税款3倍的罚款,以及入狱3年。

    另外,香港《税务条例》规定,凡在香港经营业务人士必须就其收入及开支存备足够的记录,以便确定其应评税利润。业务记录须自交易完结后,保存至少7年,如没有保存足够记录,可被罚款最高达10万港元。

    虽然香港少见假发票,但制度上存在一些盲点,难免会让人趁机钻空子。王萧发现,手写的发票因为经常没有大写金额,其实很好改动,且不容易被察觉。“如果有人报销时篡改金额,除非公司财务人员跟商家核实,否则根本发现不了。而商家主动多开的发票,就更不会被抓住了。”

    长期任职于文化传播公司财务的路小姐表示,公司在报销账目上没有重复审查机制,由于香港中小企业宴请招待等开支都不大,一般都是有单就报,至于是否是假发票,公司没有这方面的监察制度。

    不过,路小姐又表示,工作以来,还从没听说香港有虚开发票的问题。因社会诚信度高,且相信员工的职业操守,公司在内部报销开支时,对员工提供的发票报销单基本不会有怀疑。

    杜巨澜教授也认为,社会诚信度高是香港鲜见假发票的重要原因。“公司和个人有专业操守,一般不接受假发票牟利的做法。”因此,香港发票制度虽存在盲点,却罕有人以身试法。一位税务界人士认为,相比于严苛的法律制度,杜绝假发票,社会诚信更重要。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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