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不合格不能漠然视之

2012年05月17日 14:01   来源:中国妇女报   舒圣祥
    近日一则“全国普查自来水合格率仅50%”的消息,引发公众担忧。对此,住建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根据全国普查,2009年全国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58.2%;而据2011年最新抽样检测,中国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83%。(5月11日据新华社电)

    住建部有关部门的回应充分证明“全国普查自来水合格率仅50%”所言非虚,只不过那是2009年的数据;而到了2011年,重新抽样检测的合格率则已经提高到了83%。需要指出的是,2009年进行的是自来水水质全国普查,2011年则只是抽样检测,数据的准确率和代表性恐怕并不一样。更何况,83%也仅仅只是出厂水质,最后到了用户家中合格率还有多少,显然还得再打一个折扣。

    在数据之外,住建部有关部门还欠缺一个必要的解释:为何无论是对自来水水质的全国普查还是抽样检测,始终都是秘密进行,检测结果不对公众公开?难道公众没有知情权吗?这是否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部门在向公众传达自来水合格率从58.2%提高到83%“喜讯”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就隐瞒自来水真相向公众表示歉意,并按照相关法规启动问责调查机制?

    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住建部有义务每年收集并向公众公开一次水质监测数据,可惜公众却未见到相关报告和数据。即便“全国普查自来水合格率仅50%”被曝光后,住建部也只是简单回应合格率已经提高到83%,公众依然不知道究竟是哪些城市的自来水不合格,是哪些问题导致了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都是些什么,不合格的自来水又是否对公众健康构成巨大隐患……所有的问题都是“待解之谜”,直到今日依然如此。我们无法理解,有关部门为何能表现得如此“淡定”。

    监管部门不能再对自来水不达标坐视不管。当务之急,首先要详细公布不合格的城市、不合格的原因;然后,对于自来水长期不合格,监管部门必须严格处理,该处罚的处罚,该降价的降价,该赔偿的赔偿,总之不能拿公众的健康当牺牲品。地方政府应该像抓菜篮子、米袋子一样狠抓自来水水质,给市民提供安全、达标的自来水,这是最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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