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积金"新政":提振"刚需"还是"托市"?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多地公积金"新政":提振"刚需"还是"托市"?

2012年05月18日 11:42   来源:新华网   潘林青 席敏 徐海波 王橙澄
    6月1日起,山东临沂市9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安徽蚌埠、江西南昌、湖北武汉等部分城市近期也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或提高贷款额度,或延长贷款年限等。

    在楼市调控下,这些“新政”是为了提振“刚需”,还是地方政府“托市”之举?公积金改革该如何助力楼市调控?为此,“新华视点”记者追踪采访。

    公积金“新政”意在提振“刚需”?

    记者16日在湖北武汉、山东滨州等地多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看到,前来咨询、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市民明显增多,不少办事大厅中都出现了“一座难求”,一些工作人员来回穿梭,拿着“明白纸”向市民解释新政策。

    “我看好一套单价为8100元、面积为85平方米的商品房,最多能贷到55万元,只需拿出14万元首付就能住上新房。”武汉一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告诉记者。

    近日,武汉市对用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内住房放宽贷款额度,最高可申请到八成贷款,只需支付两成首付。

    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处负责人胡斌表示,住建部等明确支持首套购房需求,而近期多地公积金政策调整正好是满足了这种需求。刚性需求人群通过公积金贷款,降低了首付款支付压力。同时,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比较,公积金个贷利率要低2.1%左右,购房者的利息负担也明显降低。

    除武汉、临沂外,多个城市近期出台公积金“新政”。山东滨州市提高住房公积金抵押和信用贷款额度,贷款年限也由15年延长至20年。安徽蚌埠市规定,在市区购买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江苏常州市提出,根据公积金贷款家庭困难程度不同,给予80%至100%的贴息。

    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殷旭飞认为,近期一些地方出台公积金“新政”,意在刺激购房者的刚性需求,促使房地产市场供需得以平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主要在于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当前有能力购房的人群因“限购”不能买房,而刚性需求却面临较大的购房困难,因此公积金“新政”出台是必要的,也正是房地产调控朝着精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的表现。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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