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速"超时费"没有 超过48小时应提供证据

2012年05月18日 14:16   来源:合肥晚报   李锐;李后
    近日,网友高先生发微博称,由于身体不适,他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睡了一宿,第二天下高速时,原本只需要40元的高速通行费,却被要求缴纳385元。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说,收的是“超时费”。

    据了解,为了防止在高速公路上换卡逃费,许多个省份高速公路都制定了一个“限时”: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下高速,则应缴纳一定金额的“超时费”。那么,我省高速是否也收取“超时费”,有何标准呢?

    网友:一觉睡出345元“超时费”

    河北石家庄的高先生发微博称,5月7日晚上8点多,高先生从河北鹿泉上高速,准备回到位于石家庄行唐的老家。晚上10点多,在石家庄服务区,高先生感觉身体有点不舒服,吃了点药以后就在车上睡着了。等高先生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5月8日早上8点多。这时候距离他上高速已经过去了12个小时。

    当重新上路的高先生准备从行唐南出口下高速的时候,收费站工作人员告诉高先生,由于他在高速路上停留的时间超过了12小时,因此在本来只需40元的高速费之外,还必须缴纳几乎10倍于路费的、385元的“超时费”才能下高速。经过僵持,高先生无奈缴纳了这笔罚款。

    “怎么会有‘超时费’,睡一觉算超时,疲劳驾驶出事故怎么办?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记者注意到,对于这一问题,网友们普遍表示质疑。

    安徽:超过48小时应提供证据

    据了解,为了防止在高速公路上换卡逃费,国内多个省份高速公路都制定了一个“限时”: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下高速,则应缴纳一定金额的“超时费”。那么,我省高速是否也收取“超时费”,有何标准呢?为此,昨日记者咨询了安徽省高速公路96566客服热线.。

    工作人员介绍,在安徽省内,只要不超过48小时,都不会产生超时的费用。

    那么,假如因为车辆损坏、驾驶人疲劳或生病等原因而超过48小时,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

    “如果不能提供有效证明,会按最远的距离收全程的费用!”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我省相关规定,超时车辆是指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间超过48小时的车辆,按到本收费站的网内最远距离收费站收取通行费。“但是,因特殊原因滞留服务区造成超时,能够提供非故意偷逃通行费证据的,则按正常情况收取通行费。”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因特殊原因滞留服务区造成超时,司机应注意保留维修发票、服务区住宿发票等相关证明。

    律师:相关部门应履行告知义务

    为什么要设“超时费”?工作人员表示,主要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为了加强联网收费管理,防止个别驾驶员(车主)之间调换通行卡,逃缴或少缴车辆通行费行为而设置的。

    对此,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的侯鹏律师介绍,从法律层面看,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只是每个省份或者高速管理部门的内部约定。从法律关系上看,司机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双方形成的是合同关系,而合同要生效的前提则是双方知晓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就此次微博引发的讨论看,大部分人是不知道有‘超时费’这回事的。从这个角度看,要收取这个费用,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完善并履行其告知义务!”

(责任编辑:龙巍洋)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