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公车超标当"伤筋动骨"

2012年05月22日 10:38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谢贤奎
    人民网一组陕西省榆林市公务用车的图片引发网友围观。图片中,悬挂市委、市政府“陕KA”特殊牌照的车辆不乏大众途锐、雅科仕、奥迪A8等高档名车,无论是排量上还是价格上,其配置标准远超国家规定的部长级配车标准。(5月16日 《中国青年报》)

    公务用车“限标”以缩减“三公经费”开支早已不是新鲜消息。去年7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财政部相关人士就透露,2011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28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仍然占62.78%,为59.19亿元。

    进行“公车改革”,即革“政府官员配备的公务用车”的命,改的是官员。在政府日渐压缩行政性费用支出的呼声下,进行了近20年的“公车改革”成效并不显著,公车费用仍就居高不下,超标公车数量反而越改越多,公车治理恶性循环式“怪圈”亦愈演愈烈。而对大街小巷“招摇过市”的超标公车,公众早已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因此,超标公车治理工作得不到落实,不仅会极大地引发公众非议政府行政的奢侈腐败、风气不正,更深程度上挫伤公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度,影响政府公信力。

    “公车腐败本来也就是权力腐败的一种。”治不住超标公务用车配置,实际上也就是治不住特权的“显摆”。“如果不通过建立制度化的监督机制、实现权力平衡、推动信息的公开,不敢动真、不下决心,技术再先进也没有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如是评价近来频繁出现的公车“超标”现象。

    由此,确保治理公车超标不流于形式,很重要一点是要“伤筋动骨”。首先,相关部门在购置配备公车的审批程序上必须严格把关,管好“钱袋子”,打好“审计仗”,从源头杜绝公车超标现象;其次,严格落实问责制,对不必要的公车超标配置、滥用私用等严格追究责任,对遮遮掩掩瞒报公车标准要有所惩戒,不搞“一带而过”,坚持公车超标“零容忍”;另外,要从教育出发,清除个别单位、部门领导以超标公车为己谋私、谋“位”的特权“显摆”思想,使公务车回归执行公务而消费的本位;最后,拓宽公众监督渠道,对公车配备统一标签,开通超标公车举报电话、信箱等,让公众的监督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将治理公车超标准配置工作进行到底!

(责任编辑:龙巍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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