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线录取
一批未被录取,二批录取需提高10分
[要点1]
分批划线、一次录取
今年,郑州市普通高中录取依然实行分批划线、一次录取的办法。
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市中招办分配到招生缺额学校。一经分配,不再调录。
如果填报有第一批录取学校和第二批录取学校,未被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的考生,参加第二批录取学校录取时,分数线需提高10分。
第一批第一志愿录取学校的录取顺序依次为:统招生、分配生和择校生。
分批录取的学校
第一批录取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中学。
第二批录取学校:郑州五中、郑州十四中、郑州二十四中、郑州三十一中、郑州四十四中、郑州102中学、郑州107中学、郑州扶轮外语学校、郑州七十四中、郑大一附中、郑大二附中。
第三批录取学校:郑州十中、郑州十七中、郑州十八中、郑州轻院附中、郑州二十中、郑州二十九中、郑州三十六中、郑州五十三中和民办学校。
[要点2]
分配生线下录取可照顾50分
分配生录取按照各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计划内招生总数的40%划定录取分数线,分数线以下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及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分配生的录取标准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批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录取线以下50分,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空缺的计划转录统招生。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责任编辑:李宏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