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2日),记者从河南省司法厅获悉,河南省司法厅将采取月通报制度,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还将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请他们定期“挑刺”。
据介绍,省司法厅将对政风行风评议中位居当地前5名和系统前3名的省辖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给予记功,对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位居当地25名以后的,取消系统内综合评先资格;对位居当地后3名的和连续两次被列为重点评议对象的,取消系统内所有评先资格,并由省司法厅党委建议当地党委、政府调整其主要负责人岗位。
今后一个时期,省司法厅还将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全系统党风廉政教育的品牌工程来抓,不断丰富和创新廉政文化载体、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责任编辑:李宏果)